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长期以来关心、理解和支持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广大居民朋友及社会各界,表示最衷心的感谢!近年来,我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增强民生福祉的重要途径,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通过持续努力,群众居住条件得到切实改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下面,主要就“十四五”期间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棚户区改造一头牵系民生福祉,一头关乎城市发展。“十四五”期间,我县聚焦梅山老城区和现代产业园区,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坚持以生态导向开发与城市更新为双轮驱动,着力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重现绿水青山、传承红色文化,全力打造宜居、绿色、人文的城市新貌。截至目前,全县在“十四五”期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基本建成项目4个,累计完成改造10607套,总投资约74.3亿元。通过实物安置与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已帮助近3万名群众实现“出棚进楼”,以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有温度、有质感的民生答卷。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聚焦民生保障,筑牢安居根基。按“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的工作思路,坚持系统谋划,先后制定《金寨县城镇住房“十四五”规划》《金寨县“十四五”城镇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政策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作出全面完成棚改居民回迁安置的总体安排,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同时,按照我县区域规划整体要求,以东城书院、四季澜山、兰花苑、桂花苑、锦绣书院、仙花雅苑6个安置小区为例,严格执行项目刚性建设指标,完善住房配套服务,落实水、电、气、暖、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商业、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让“忧居”变“优居”。
(二)聚焦民生属性,多元筹措资金。金寨县认真评估棚户区改造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构建了中央和省级棚改补助资金、棚改中央预算内投资、棚改专项债券和贷款的多渠道融资体系。“十四五”期间,金寨县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期,多方争取和积极筹措棚户区改造资金,累计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9825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468万元,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12.35亿元。同时,对于筹集的补助资金,加强使用监管,做好绩效评估,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每一个棚改项目的顺利推进,都是我们有效利用上级资金、回应民生关切的生动体现。
(三)聚焦民心所向,创新安置政策。棚户区改造既要拆旧房,更要重民生。通过充分调取民意,金寨县告别“大拆大建”,转向更精准的城市更新,探索新的安置方式,“购房券”安置政策应运而生,在整合全县开发项目存量房源的基础上,搭建县“购房券”房源平台,被征收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购房券”房源平台中自由选择合适的房源,切实满足了被征收人多样化的购房需求。截至目前,全县已发放购房券3162张,“购房券”房源平台入库房源9803套,商品房使用购房券备案2593套。
(四)聚焦民生发展,焕发城市活力。近年来,金寨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既要改善人居环境,又要保护历史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秉承“保护优先、拆留并举”的原则推进棚改工作。结合梅山老城区EOD项目的实施,进行城市更新,有序扩大县城空间,完善提升县城功能,持续增强县城人口和产业承载能力,提升梅山老城区居民生活环境品质与幸福指数,让梅山老城区焕发新的活力,真正实现“红绿辉映醉老城”的美好愿景。
三、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始终立足棚户区改造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的定位,加强政策整合和资源统筹,推动棚改与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工作协同联动,努力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一是紧密结合城市危旧房改造计划,将穿插在老旧小区中未纳入棚改计划的零星危房纳入城市危旧房改造计划,以保障居民安全为核心,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原则,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居民居住品质。
二是紧密结合城市更新与提升,面向“十五五”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依托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改善棚户区群众住房条件,助力发展城市品质提升、基础设施完善、产业转型发展。
三是衔接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机制,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完善动态调节长效机制。统筹考虑商品住房存量与价格等因素,及时优化安置政策,完善统建统安、集中采购存量房等房源筹措方式,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安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