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金寨县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保育费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金寨县发改委 征集时间:[ 2026-07-24 00:00 ] 至 [ 2026-08-23 00:00 ]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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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现将《金寨县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保育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公众征求修改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6823日前反馈至金寨县发改委,反馈渠道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26724日至2026823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电子信件。发送至邮箱(1987131010@qq.com)。

(三)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江店江环北路南侧县发改委办公楼(邮编:237300),来信请注明《金寨县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保育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四)联系电话:0564-7356183,联系人:金石磊。

 

    附件:《金寨县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保育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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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24    

 



 

附件

金寨县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开设的托班保育费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

机构类型

幼儿园等级

拟订标准

(元/生·月)

公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
(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

市一类园及以上

560

县一类园

480

县二类园及以下

400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开设的托班(合同约定和审核备案式在最限价范围内确定收费标准)

A类园

950

B类园

820

C类园及以下

700

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参照我省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规定执行

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卫健委六安市教体局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六发改价格函〔202528号),进一步完善我县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政策,县发改委配合县教育局牵头起草了《金寨县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保育费收费标准》。

二、制定依据

《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价费〔201692 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皖发改价2025113号)《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卫健委六安市教体局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六发改价格函〔202528号)《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发改委关于扶持和规范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意见》(六教基〔201818 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调整幼儿园托班收费标准的报告》(金教督〔20269号),20267月份,县发改委按照政府定价有关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成本调查、价格调查等工作,最终经两家单位充分商讨,起草了《金寨县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保育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金寨县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保育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机构类型、幼儿园等级、拟定标准三个方面。

(一)机构类型

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调整需履行政府指导价的定价程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以合同约定和审核备案方式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须经发改、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幼儿园等级

结合我县幼儿园办学等级评定结果,对两类机构分别划分等级档次,实行分级定价:公办幼儿园托班分为三档:市一类园及以上、县一类园、县二类园及以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分为三档:A类园、B类园、C类园及以下;等级划分与我县现有公办、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分级标准保持一致,实现学前教育收费体系统一衔接。

(三)拟定标准

1.公办幼儿园托班保育费:市一类园及以上560/生・月,县一类园480/生・月,县二类园及以下400/生・月;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定价方式进行管理,并根据成本差异等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保育费:A类园950/月、B类园820/月、C类及以下园700/月。参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定价方式进行管理的同时,按照与本行政区域内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托班的收费标准相当或略高,但低于本行政区域内同等级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的收费标准确定。

3.伙食费、延时服务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参照我省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目标

    规范我县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3岁托班保育费收费管理,统一分级限价标准,解决当前托班收费无统一规范、幼儿园执行标准不一、群众对托班收费不清晰等问题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7356183
来信来访渠道
邮寄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江店江环北路南侧县发改委办公楼(邮编:237300),来信请注明“《金寨县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保育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其他渠道
19871310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