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学前一年(幼儿园大班)免费政策执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地点: 县政府大楼八楼视频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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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7月28日
内容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县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全面推进学前一年免费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县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全面推进学前一年免费政策。现将执行情况发布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相关政策。202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同年10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寨县同步配套《金寨县减免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工作方案》。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分担80%,省级财政承担14%,市级财政承担1.8%,县级财政承担剩余4.2%。
(二)公办幼儿园分档及补助标准。依据办园规模、师资水平、设施条件等指标,将全县76所公办幼儿园(含38个小学教学点附设幼儿班)划分为3个档次,补助标准参照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市一类园每生每学期补助1300元,县一类园每生每学期补助1100元,县二类及以下每生每学期补助900元。补助资金直接核算至幼儿园,弥补免除保育教育费造成的收入缺口。
(三)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及确定方式。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参照、差额补助”方式。以同区域同档次公办园补助标准为基准,市一类园每生每学期补助1300元,县一类园每生每学期补助1100元,其他园每生每学期补助900元 。补助金额根据幼儿园在园大班幼儿人数及实际收费水平核算,高出免除水平的费用可按规定向家长收取差额部分。
(四)政策覆盖情况。本次政策共覆盖全县学前一年在园幼儿7458人次,其中公办园全额免除保育教育费幼儿6073人次,占81.43%。民办园享受减免政策幼儿1385人次,占比18.57%。
(五)各方反响。家长满意。公办幼儿园家长年均减负2320元,民办幼儿园家长年均减负1800-2600元,家长群体满意度高,政策落地后的“教育减负”获得感显著。幼儿园举办者支持。公办园资金保障及时,民办园补助政策清晰,举办者均表示“政策落地有序,运营基本可控”。教师群体安心。政策明确补助资金可用于民办幼儿园自聘教职工工资发放,教师队伍稳定性增强,岗位吸引力提升。学前减免政策获社会各界广泛认可,被评价为“民生实事办得实、办得好”。
二、资金保障情况
(一)资金总体需求。2025-2026学年度,我县符合政策的在园幼儿7458人次(2025秋学期3732 人,2026春学期3726人),免费学前教育资金总体需求为914.46万元。
(二)各级资金预算安排。按照分担比例,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如下:中央财政预算696.9万元(含清算资金75.7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23.5万元(含清算资金12.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4万元,预算资金已全部纳入年度财政收支计划,缺口资金80.06万元由县级财政兜底。
(三)保障举措。一是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实行“先预拨、后清算”机制,每年3月和10月底前预拨80%补助资金至幼儿园账户(优先保障民办幼儿园运转),市和县级资金到位后补齐余下的20%,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不受影响。二是实行资金专项管理,将补助资金与生均公用经费分账核算,明确用于保育教育成本支出及教师工资发放,严禁挪作他用。三是建立“教育+财政”联动督查机制,每学期核查幼儿园资金使用及运转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四)资金到位拨付情况。截至2026年7月3日,2025-2026学年度减免保教费资金914.46万元已全额拨付到幼儿园。
三、典型举措
(一)科学做好资金预算。一是积极落实好中央、省、市的财政预算,二是科学测算来年资金需求。
(二)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在全市率先印发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细化操作流程,明确各级责任,确保政策执行无偏差。针对超龄缓学幼儿问题,专门出台补充规定,明确持有缓学证明的大班幼儿全部纳入减免范围。同时优先保障民办幼儿园和乡村小规模幼儿园运转,没有发生一起因保教费减免引起的投诉。
(三)强化资金全程监管。建立“三维监管”机制:财政部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时监控资金流向;教育部门每季度开展专项核查;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同时加强对民办园账户的监管,防范挪用风险。
(四)健全多元资助制度。在落实普惠性减免基础上,保留原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同步实施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2025-2026学年度资助困难儿童2858人次,实现“免费政策+专项资助”全覆盖 。
(五)规范学籍动态管理。一方面通过幼儿到校报名精准统计学前一年幼儿数,另一方面严格学籍管理,利用安徽省学前教育学籍管理系统,确保将每名在园幼儿纳入学籍系统管理。对于达到法定年龄,应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但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幼儿,需医院、地方政府等正式机构出具的延缓入学证明,方可录入学籍系统,从源头上防止幼儿园违规套取补助资金。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强化政策执行,破解突出问题,推动免费学前教育政策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