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政府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审议意见》(金人常审〔2019〕6号)下达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各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各被审计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审计查出问题,查找问题产生原因,细化整改方案,逐条进行整改。按照县政府安排,县审计局于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配合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认识程度较高,整改措施得力,整改效果明显。现将各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财政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追加指标未直接下达到部门。在六安“5.27”教师上访事件的大背景下,2018年根据参与扶贫工作教师强烈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批准,为确保教师扶贫经费及时兑现,县财政通过专项资金先行垫付教师扶贫工作经费,后期为便于结算扣款,将指标下达到财政局行财科专户,直接用于冲减垫付款,不符合预算管理相关程序。
由于此项业务已经完成,具体业务已无法再按照合规程序进行纠正,县财政下一步将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在预算追加上少走捷径,严格按规定办理,将应属于部门预算支出的资金直接下达到部门,强化部门支出责任,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2、以拨作支。审计发现2018年县财政局将社保科代编的“老字号”人员生活补助预算1800万元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574万元,拨入县财政相关支出专户;将2018年未兑付的增资经费1800万元、2017年规范一次性奖励资金2亿元拨入县国库支付中心。
鉴于“老字号”人员生活补助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截至2019年9月底,已分别支付1340万元和400万元,规范一次性奖励资金已全部清算完毕,具体业务已无法再按照合规程序进行纠正,为确保资金支出的完整性,对“老字号”人员生活补助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今年继续按原渠道进行管理,待年终结算后,结存资金全部进行清理。下一步,县财政将加强财政代编项目预算管理,按照“部门申请、财政审核、政府审批”程序,在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二次分配,履行审批手续,属于据实结算的项目,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将预算指标下达到主管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非特殊情况不再以拨作支。
3、部分单位预算支出进度较慢,执行比例偏低。针对审计提出的项目支出进度较慢问题,县财政举一反三,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金财预〔2019〕106号),对全县财政资金项目推进作了明确要求,对其中项目支出进度较慢的原县文广新局、职业学校、党史县志档案局等重点单位专门下发通知,进行专项督查和指导。截至9月底,原县文广新局已支付3282.52万元、党史县志档案局已支付80.11万元、职业学校已全部支付完毕。下一步县财政将继续加大项目结转资金调度力度,对上述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推进,确保资金在年内支付完毕。
4、收支矛盾突出,平衡基础不强。我县是全省山区面积最大的县,也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县域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经济结构不优,工业经济基础差、底子薄,财政收入总量不大。2018年,全县财政收入虽然保持了较高增速,但收入总量仍然偏小,地方收入增长减缓,地方可用财力有限,当年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64.8%,财政自我保障能力虽然有所提高,从长期来看,县财政对上依赖性较强的现状不会得到根本改变。同时,随着全县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等刚性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收支平衡十分艰难,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二)非税收入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应缴未缴预算收入39500万元。为调控当年财政收入规模和结构,该项非税收入没有在当年及时入库。截至2019年9月底已缴库22599.33万元,其余部分将根据收入调度情况在今年4季度陆续入库。
(三)专项资金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部分专项资金结余较大,资金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县财政已经对公安局专项资金和交警大队视频监控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分别用于县武警中队“智慧磐石”信息化建设工程和公安建设方面,截至2019年9月底,上述专项资金已支付600万元,年底上述专项资金如仍有结存,将全部清理回收,安排用于其他项目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县财政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账务处理不规范。县财政局已责令财务人员查出原因,进行说明,并签字作为调整账目依据。今后,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规范账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原县经信委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超预算安排支出44.29万元。
1、由于年休假补贴、加班费、伙食补助费未纳入2018年预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超预算支出,造成2018年工资福利超预算支出40.81万元。
2、2018年新进两名紧缺性人才及两名工作人员转入工资关系,由于上述4名人员工会经费没有纳入年度预算以及向单位工会会员发放节假日慰问品、生日蛋糕、电影票和工会开展的各种活动支出超支,造成工会经费超预算支出3.48万元。
县科商经信局将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及预见性,对于未纳入当年预算的不可预见支出,应及时调整或追加预算指标,避免超预算支出的情况再次发生。
(二)工会经费未实行独立核算9.33万元。原县经信委已并入县科商经信局,县科商经信局成立了工会委员会,取得法人资格并开设工会账户,实行了工会经费独立核算,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未实行实名制发放和实名签收1.65万元。县科商经信局已组织经办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了相关附件,并将补签的发放登记表装入财务档案,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不合规发票1万元。县科商经信局已组织人员对没有具体品名、数量和单价的支出票据进行了核实,确属真实发生费用。同时,为吸取教训,进一步明确了财务审批手续,完善了票据的审核及审批制度,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五)财政上划资金长期挂账16.89万元。县科商经信局于9月将“其他应收款/财政上划资金”余额16.89万元转入“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转”科目,其他资金结转结余和债权据实进行了账务调整,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原县科技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工资福利支出超预算32.99万元。由于年休假补贴、加班费、体检费及伙食补助费未纳入2018年预算,造成当年预算超支。2019年,已按实际情况进行预算,严格按预算安排经费支出,上半年无超预算支出的情况发生。下一步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相关支出。
(二)工会经费收支未独立核算。原县科技局已整体划入县科商经信局,县科商经信局已申请机关工会独立账户,2019年将严格按照工会经费管理的要求,对工会经费支出进行独立核算,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原县旅游委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不准确。原县旅游委财务会计力量薄弱,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县文旅体育局加强了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对原县旅游委往来科目进行了清理并调整了相关账务,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政府投资形成的旅游资产未纳入单位资产核算。县文旅体育局已按照规定对该项目补录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并根据资产性质形态及实际占有使用单位等实际情况,对项目资金形成的旅游资产进行分类,明确资产核算科目,确保单位购买承建管理的资产全部纳入账内核算,下一步将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该问题整改到位。
(三)委托无权限保险代理人购买团体人身保险。县文旅体育局不再委托保险代理人购买团体人身保险,并规范支付程序,将保险费直接转入提供服务的保险公司账户,同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五、原县文广新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公务接待管理不到位。县文旅体育局已规范了报账程序,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金寨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了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做到“三单”齐全,并严格审核相关支出票据。
(二)政府投资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县文旅体育局对相关账务进行了调整,按照规定补录固定资产,并对已移交资产完善了移交手续。下一步将在日常工作中规范政府投资基建项目核算,准确全面清晰地记录政府投资项目情况。形成资产的项目,按照规定确认权属,入单位资产账或办理移交手续,杜绝基建项目形成的资产脱离账面监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三)无预算、无依据为民间团体支付费用,且部分发票不合规。县文旅体育局将对民间团体的补贴支出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对民间团体的补贴行为,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民间团体扶持补贴办法,明确资金来源、补贴对象、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申报程序、评审办法、财务手续等相关规定,确保扶持民间文艺团体行为依法依规进行。
(四)未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因文化馆当时新调入馆长无办公用电脑且不了解政府采购程序,未经过政府采购审批直接购入了电脑。在收到审计报告后,县文旅体育局规范了采购程序,加强了采购管理,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杜绝不合规行为。
六、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2个项目未按要求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金寨县西淠河青山镇段、汲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合计140.89万元。
1、金寨县西淠河青山镇段、汲河治理工程环境保护批复投资分别为33.95万元、30.17万元。环境保护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环境监测、施工期环境保护临时措施和环境保护独立费用,两个项目均已完成建设任务,环境保护投资已经同步完成。
2、水土保持工作需要在主体工程完成后根据实际影响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水土保持措施。金寨县西淠河青山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在主体工程完成后另行招标实施,中标价39.38万元,并于2019年9月30日完成, 2019年10月8日完成单位工程验收;金寨县汲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在施工招标时以暂估价40万元计入总体工程,2019年8月主体工程完成后已组织实施,并于2019年9月10日完成,计划2019年10月底前和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工程验收。
(二)金寨县西淠河治理工程第三方检测机构质量检测工作不规范问题。六安市水利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已对西淠河治理工程混凝土碳化深度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3个项目质量保证金收取不合规问题。县水利局对收取的质量保证金开展了清理,金寨县西淠河、西淠河青山镇段和汲河治理工程在前期支付进度款时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共计923.31万元,于2019年10月14日前全部退还给施工单位。
七、“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40个项目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投资计划。
2018年我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总计划建设共382.313公里,项目谋划时间为2015年,县交通运输局考虑谋划时间较久,在县脱贫攻坚领导组下达建设计划之前,组织人员对原计划项目再次进行了逐一核查,发现共有100.2公里需要调整(其中82.3公里建设计划已利用移民库扶项目、基础设配套实施等资金提前实施,17.9公里建设计划因与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建设规划调整冲突而无法实施)。因此,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按“村申报、乡审核、县审批”的项目申报程序,重新提出了100.2公里新增项目计划。县交通运输局已于2019年5月6日上报市交通运输局情况说明,市交通运输局同日上报计划调整报告至省交通运输厅,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已将我县调整项目备案认可。
(二)5个项目建设未能按要求完成。
我县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谋划较早、启动较早,于2018年6月中旬已将2018年、2019年两年的建设计划1131.199公里统一下达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结合实际,统筹实施,要求所有项目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吴家店镇光明村李湾水泥路、白塔畈镇桥店村陡岭水泥路、青山镇南山路、青山镇中心村庄至江湾路、青山镇土门至杨湾路等5个项目,因正在调处群众矛盾纠纷、路基不具备施工条件等原因,导致前期工作滞后,而以上三个乡镇部分2019年度项目计划已具备施工条件,可与2018年项目同步实施,因此县交通运输局同意三个乡镇2018年底实际完成总里程超过2018年计划里程即可。截至2018年底,我县实际完成里程共610.2公里,超2018年计划里程11.911公里;截至今年6月底,两年建设计划1131.199公里已全部完成。
八、水资源费征收使用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未及时征收水资源费。
截至2019年9月底,县水利局已将55家取水单位的2018年度水资源费全部征收到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未按规定按月征收水资源费。
金寨县小水电站装机容量较小,每月发电和供电部门不按时结算,造成水资源费征收困难。县水利局已与供电部门对接,要求供电部门尽量按月报送发电量,以便县水利局能按月及时计算、征收水资源费。
(三)水资源费未及时入库。
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在审计期间已将滞留资金全额上缴国库,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审计跟踪检查表明,201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积极主动进行审计整改,建立健全监督防范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总体上看,审计整改工作效果明显,达到了审计目的。今后,请县人大常委会继续给予指导、支持和监督。
201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