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教育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组,负责此次自查工作。同时,明确了财政、教育以及学校在自查工作中的责任,分解自查任务,并从县财政、教育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自查小组,针对教育资金预算安排是否到位、拨付是否及时、管理使用和财务核算是否规范、资助资金发放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学校收费管理、学校民生理财、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采取“梳篦式”自查,确保自查自评工作真实有效,自评100分。现将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寨县位于皖西边陲、大别山腹地,地处三省七县二区结合部,总面积3814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人口68万。是中国红军第一县、全国第二大将军县、国家重点扶贫县,是安徽省面积最大、山库区人口最多的县,也是安徽省地广人稀、学校布局分散、学生住宿率比较高的县份之一。
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56所(含民办),其中职业学校1所,普通高中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3所,初中7所,小学34所(另有小学教学点127所),幼儿园77所,特教学校1所。全县在校学生85528人,专任教师5867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4045人,专任教师4073人。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资金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年初预算基准定额为: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中期省出台文件后小学与初中基准定额各上调50元/生·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对在校生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安排公用经费。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根据2019年、2020年两年教育事业统计学校数与学生数情况与学校进行公用经费结算,民办学校学生公用经费按学期直接转入学生卡中(不经过学校账户),县级预算按照经费分担机制应承担的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已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到位。
(二)资助资金发放情况。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实行县财政预算,“一个漏斗”向下,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评审办法和评定程序,确定享受贫困生补助人员名单,建档立卡户学生要全部享受义教资助。资助资金发放纳入惠民直达工程,春、秋两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指定的学生类型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全部发放到位,2020年共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约892.8万元,无扣发、漏发、晚发、少发、直接打入学生食堂饭卡等不按照规定方式发放问题。在多轮省、市级暗访核查中我县义教资助方面未发现问题。
(三)公用经费核拨情况。2020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预算524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92.2万元,省级资金838.5万元,县级资金209.5万元。到9月底累计拨付到校资金为4500万元,占全年公用经费预算86%,从而保证了所有学校正常运转。局直属学校无克扣、截留、挤占所属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现象。
(四)学校经费使用情况。为适应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财务监管,构建科学、精细化的教育财务管理核算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县编委批准,成立了金寨县教育财务核算分中心。中心的成立,强化了财务监督,规范管理成序,由宏观上的要求变成了具体管理,变虚监督为实监督;按财务制度办事,把好源头关,由专人稽核,按统一要求记账和核算,提高全县教育财务管理水平,杜绝学校经费使用情况中例举的各项不规范范支出行为的发生。
工作亮点一:统一模式,规范支出
为了便于操作和管理,统一学校票据报销封面、大额支出审批单、加班工作餐呈批单、食堂用各种单据样式,规范学校财务行为。
强化了乡镇对学校财务的监管,乡镇财政所和监察室对辖区内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凡学校采购物品超过10000元以上的,需校长、乡镇财政所长、乡镇监察室主任共同签政府采购审批表。
工作亮点二:提高专业水平,进行多种形式培训
除了在县内组织全县教育系统会计业务培训外,我们还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如2018年9月组织全县各直属学校主管会计去合肥参加新制度业务培训、2019年8月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去合肥参加新制度业务培训(金寨县财政局与新中大软件公司协办),近距离倾听省内外名师、专家授课,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升自身专业水平。通过政策、业务培训以及学习,提高了学校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学校“当家人”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确保“义保”经费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工作亮点三:聘请中介机构审计
每年聘请中介机构对当年校长离任的直属学校进行校长离任审计和学校食堂营养餐财务审计。通过审计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增强民主理财理念,使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健康有序的进行。
(五)学校收费管理情况。为促进金寨县教育收费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维护学生的根本利益,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根据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金寨县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各校均建立了永久收费公示牌,规范了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无学校收费管理情况中例举的各项不规范范收费行为的发生。
(六)学校民主理财情况。教育局印发了《金寨县中小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各学校成立有基层教师代表参与的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校财公开,严禁公用经费挪作他用。预算的编制、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由学校研究决策,并按月公示学校账目,接受各方面监督。县教育局将校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纳入对各直属学校的年终考核和评比内容。
(七) 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加强项目建设管控,针对全县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建设的紧迫性、多样性,点多面广的特点,始终坚持项目管理“六统一”、“六确保”。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计划,按照省、市教育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等有关规定,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不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计划。规范履行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完善项目申报、审查、审核及项目建设程序,做到项目申报审核规范,建设程序履行到位,公告公示执行到位,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及时、完整。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校“三人小组”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发挥教育局项目办对项目实施监管作用,及时向社会公示项目实施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施过程中做到严把“六关”,即原材料送检关、工程质量关、工程进度关、增减工程量现场记录关、工程验收关、信息化设备核验关。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对完工项目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需转入固定资产的及时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我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对实现中小学经费保障形势的根本转变产生了积极效果,公共财政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正在进一步加强。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机制改革仍然任重道远,新时代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与学校实际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的地方。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机制改革中的各项措施,努力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附件: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清单
金寨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
抄送:县民生办
金寨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印发
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清单 | ||||||
单位名称: 金寨县教育局 (盖章) 填报时间:2020年11月 24日 | ||||||
序号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自评及复评发现问题情况 (如有问题,请作具体描述;如无问题,请填“无”) |
整改措施 (如有问题,请予填写) |
拟完成时间 (如有问题,请予填写,格式为“201*年*月) |
整改进展情况 (如有问题,请予填写) |
1 | 一、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 1.按照经费分担机制,2020年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应承担公用经费(2020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调整是否落实)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是否在教育事业费预算中足额安排到位 | 无 | |||
2 | 2.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安排公用经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有寄宿生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本级应承担资金是否足额安排到位。 | 无 | ||||
3 | 3.有无截留、挪用、挤占、平调上级“两免一补”资金。 | 无 | ||||
4 | 二、资助资金发放情况 | 1.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认定是否履行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审核认定、公示等规范程序。 | 无 | |||
5 |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全部纳入资助范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 无 | ||||
6 |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是否高于国家基础标准。 | 无 | ||||
7 | 4.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是否在6月1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是否在9月2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 无 | ||||
8 | 5.有无扣发、漏发、晚发、少发、直接打入学生食堂饭卡等不按照规定方式发放问题。 | 无 | ||||
9 | 三、公用经费核拨情况 | 1.公用经费是否充分考虑不同学校的运行成本和实际需求,保证所有学校正常运转。 | 无 | |||
10 | 2.是否按序时进度将公用经费核拨到校(截至9月底,核拨到校公用经费应不低于全年预算的75%)。 | 无 | ||||
11 | 3.中心校有无克扣、截留、挤占所属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 | 无 | ||||
12 | 四、学校经费使用情况 | 1.学校经费支出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 | 无 | |||
13 | 2.学校内部审核审批和财政、教育部门“双审核”手续是否履行到位。 | 无 | ||||
14 | 3.是否存在支出报销原始单据缺漏、“白条入账”、票据使用不规范、审核审批手续不全或资金支出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 无 | ||||
15 | 4.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有无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代课教师工资、教职工加(值)班费、教职工福利津补贴等人员费用以及用于还债、基建支出等问题。 | 无 | ||||
16 | 5.是否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发票,将一些商业零售发票或其他行业发票代替建筑行业发票报销基建或维修支出。 | 无 | ||||
17 | 6.学校基建和购置类项目是否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 | 无 | ||||
18 | 7.学校培训费支出是否低于公用经费预算5%。 | 无(全年培训费支出预计不低于公用经费预算5%) | ||||
19 | 8.学校财会人员有无参加财务相关培训。 | 无 | ||||
20 | 五、学校收费管理情况 | 1.学校是否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行为。 | 无 | |||
21 | 2.是否违背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 无 | ||||
22 | 3.有无在代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是否做到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 无 | ||||
23 | 4.有无跨学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 无 | ||||
24 | 5.是否按规范要求实行服务性和代收费公示制度。 | 无 | ||||
25 | 6.民办学校有无在收到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拨款的同时,继续按原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 | 无 | ||||
26 | 7.是否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等退费政策。 | 无 | ||||
27 | 8.有无学生家长举报反映学校乱收费情况。 | 无 | ||||
28 | 六、学校民主理财情况 | 1.学校内部是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是否有基层教师代表参与。 | 无 | |||
29 | 2.民主理财小组是否定期召开会议对学校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研究,是否有会议纪要记录。 | 无 | ||||
30 | 3.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是否按月在固定栏进行公示。 | 无 | ||||
31 | 七、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到校、到项目的校舍维修改造年度实施计划。 | 无 | |||
32 | 2.有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 | 无 | ||||
33 | 3.项目建设进度有无落后于序时进度。 | 无 | ||||
34 | 4.完工项目有无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有无及时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