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012-00054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内容分类: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发文日期: 2020-12-14 15:59:49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12-14 15:59:49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规范性文件发布后评估】金寨县2020年度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报告
文  号: 词:

【规范性文件发布后评估】金寨县2020年度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报告

2020-12-14 15:59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省政府令第290号和皖政[2020]6号文件精神,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办[2016]11号)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进行了全面评估,现将评估报告上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工作提供了县级层面的制度保障,在招投标工作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不仅为我县招投标制度设计给予了业务指导,也为我县招投标监管执行提供了工作遵循,使我县招投标监管工作在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及时得到了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有效补充,从而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合法、高效,更好地促进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一)实施主体: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二)文号和实施时间:金政办〔2016112016622日施行。

(三)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发挥社会监督成效。大力宣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一律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与六安市交易中心平台上公示,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逐一登记,认真查处。

2.夯实了制度建设,强化了市场管理。依据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和查处等具体规定,我县及时研究制定了符合我县招投标工作实际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全面加强本行政区域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着力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3.规范了操作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在招投标监管日常工作中,依据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县通过协调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配合建立综合执法机制。组织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意识,提高对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

三、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情况

(一)存在问题

由于印发时间较长、年份跨度较大,对照“统一制度规则”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由于制度规则纷繁复杂和不统一,给市场主体参与竞争造成的影响,凡市级规范性文件已有规定的,县级文件不再保留。201645日六安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六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六招管[2016 23号)文件,已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认定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评估意见

针对评估情况我局提出以下评估意见并将整改落实

一是将《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办[2016]11号)文件进行废止。

二是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对评估意见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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