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级2017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合 计 |
3975.02 |
3353.21 |
因公出国(境)费 |
4.00 |
15.02 |
公务接待费 |
1441.69 |
1141.0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529.33 |
2197.13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585.80 |
1302.88 |
公务用车购置 |
943.53 |
894.25 |
二、县级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要求,除涉密部门不单独公开外,县本级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单位应向社会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
2017年,包括公开部门、涉密部门等在内的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3353.21万元,扣除车辆更新购置不可比因素后,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09.47万元,下降10.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41.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7.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02.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894.2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02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5.04万元,增长50.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经批准公务外出活动增加,导致经费支出增加形成。县本级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相关制度、从严控制出国人数和经费。县本级2017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数3个,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4人次,主要用于县委办、县党史县志办、县农发委部门、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参加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所有因公出国(境)安排均通过外办批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严格参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41.06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94.80万元,下降20.53%。下降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具体规定。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3539批次、138429人次;国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县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及全县重大工程、项目服务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金寨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办〔2016〕9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97.13万元,扣除车辆更新购置不可比因素后,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9.70万元,下降1.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94.25万元,较上年增加771.65万元,增长629.4%,增长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作需要,部分县本级部门、单位(主要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执法部门及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因车辆使用已到报废期,集中更新购置车辆形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2.88万元,较上年减少19.70万元,下降1.49%,下降原因主要是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出行次数和费用,加强公车定点维修及管理日常加油管理形成。2017年,县本级购置公务用车67辆,公务用车保有数423辆。
联系方式:金寨县财政局国库科,联系电话:0564—7359019
金寨县财政局
201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