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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415240018/202103-00020 信息分类: 其他,通报
内容分类: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发文日期: 2021-03-30 11:30:24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03-30 11:30:24
来源单位: 金寨县委督查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目标任务督查督办情况】道路交通安全督查通报
文  号: 词:

【目标任务督查督办情况】道路交通安全督查通报

2021-03-30 11:30 来源:金寨县委督查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248日,县委督查办、县交管大队、县交通局组成两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县春运期间骑摩托车、电瓶车、驾驶无驾驶室三轮车戴头盔情况和村级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联合督查组在全县各乡镇集镇主要交通路口静态观察30分钟,记录骑摩托车、电瓶车、驾驶无驾驶室三轮车戴头盔数量,随机抽查村组道路隐患整治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效果不明显各乡镇虽然通过 “村村响”广播、发放一封信、悬挂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但从实际效果看,部分乡镇仍有较大差距。骑乘摩托车、电瓶车、驾驶无驾驶室三轮车不戴安全头盔,三轮车非法载人现象还随处可见。

二是车辆管控不严格。除少部分乡镇有交警上路管理、查处违法行为外,大多数乡镇未见交警在巡逻、在管事。督查组在各大多数乡镇街道、村督查期间,摩托车违法载人及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较普遍,无人管理。

三是隐患整治有盲区。对弯道、坡大、临水、临崖路段的减速带、警示标志、反光镜、护栏等设置仍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三、督查建议

一是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再加强。乡镇派出所要加大巡逻力度和频次,对不戴头盔骑乘摩托车、电瓶车、驾驶三轮车和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毫不松懈。

二是村组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再细化。全面开展村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大隐患路段整治工作,对临水、临崖路段防护栏的破损、缺失情况及时整治,并通过增设警示标志、增设震荡线等方式进行整改。

三是交通安全宣传再深入。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强化警示曝光宣传,利用新媒体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提示,加大社会协同宣传力度。通过不定期推送事故案例和安全行车知识,向群众宣讲交通法律法规,使“安全行车、文明出行”的理念深入人心。

 

 中共金寨县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21年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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