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109-00214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分配结果 发文日期: 2021-09-30 09:39:01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09-30 09:39:01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水利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史河麻河治理工程(二期)自评报告
文  号: 词:

金寨县史河麻河治理工程(二期)自评报告

2021-09-30 09:39 来源:金寨县水利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2019 年度水利

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概述

(一)中央下达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12 16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0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省级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191429号) 下达金寨县中小河流治理资金383万元。

中小河流治理 2019 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完 成率为 100%

(二)预算和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1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分配符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水 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省级资金管理办法(细则)要求, 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2、预算和绩效目标省内分解下达情况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0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省级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191429号)下达金寨县中小河流治理资金 383万元,用于《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方案项目清单》中金寨县史河麻河治理工程(二期)建设。

(三)实施项目情况

金寨县史河麻河治理工程(二期)治理中小河流总长度7.6km,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10000人,资金来源为 2019 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383万元。

(四)2018 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情况

无。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依据

1、《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19 年中央水利发展 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1492 号);

2、《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9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 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19519 号);

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9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 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19980 号);

4、《财政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9 年度水 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022 号);

5、《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9 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6、《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农〔201954 号);

7、《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 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 农〔2018423 号)。

(二)自评方式

1、分项目组织自评

分项目类别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分项目类别的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及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

2、分级自查

对所有项目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销号。

3、材料复核与汇总

收集整理分项目自评材料,在分项目材料基础上审核汇总全区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及项目实施情况表。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2019 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绩效评价时间所有预算资金已全部拨付。

3资金管理情况

所有水利发展资金严格按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进行财务统一管理,根据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拨付。历次项目稽察、监督检查、审计等各类检查和绩效自评过程中未发现资金问题。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实施

“四制”执行情况:一是完善工程项目法人职责制,实行项目法人职责制,实施全面的过程负责制度,加强对项目策划、资金、生产经验等管理。二是全面实施项目招投标制。通过实行招投标制度,充分发挥竞争的作用,择优选取实力强的施工与监理单位,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工程造价。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两标段施工单位相互竞争,对进度具有促进作用。三是落实建设监理制。根据项目监理要求,加强对项目质量管理、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及环境保护等。四是加强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规范业主方的管理行为,避免管理失误,提高管理的效益。

2、绩效管理

金寨县史河麻河治理工程(二期)严格执行“四制”管理,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评材料填报质量及报送时效均满足要求。

(三)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金寨县史河麻河治理工程(二期)治理中小河流长度7.6km

2、项目质量指标

金寨县史河麻河治理工程(二期)于2020529日通过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各单元、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竣工验收质量合格。运行过程中,已建工程未发现质量问题。

3、项目时效指标

金寨县史河麻河治理工程(二期)批复总工期为12个月。主体工程于2019810日开工,2020430日完工,实际建设工期为9个月。截至绩效评价时间,已通过各项法人及政府验收。

4项目成本指标

金寨县史河麻河治理工程(二期)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初步设计批复概算,项目审定投资额为 3615万元,占批复概算投资的100%

1)建筑工程批复2,912.69万元,实际完成3,135.28万元,超批复222.59万元,主要因设计变更增加挡墙、拦水堰形成。

2)临时工程批复124.64万元,实际完成83.07万元,节约41.57万元,因临时工程招标采用总价包干,招标结余形成。

3)独立费用批复359.42万元,实际完成206.18万元,节约153.24万元,因科研勘测设计费和监理费招标结余,建设管理费、其他费用节约形成。

4)环保与水保投资批复48.41万元,实际完成24.63万元,节约23.78万元,主要由招标结余形成。

5)施工、监理单位违约金4.00万元,冲减建设成本。

(四)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史河麻河治理段防洪标准得到全面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大大增强,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水患问题,为金寨县经济可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将史河麻河项目区镇区堤防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非镇区段防洪标准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改善了防洪现状,方便了交通和管理,有效地缓解了河道两岸人、畜饮用水条件,保护人口10000人。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涵养了水源,减少了水土流失;改善了农村水环境,促进了区域内的自然环境及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经过2020年度汛期考验,已建工程良性运行,工程是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要求。

(五)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99.9%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中小河流治理 2019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 批复内容全部达标,不存在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出绩效目标较多(30%及以上)的情况。

五、综合评价结论

中小河流治理绩效自评得分为 99.9分,根据《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022 号),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成效显著)。概算执行情况较好,资金管理规范、安全。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较好。

六、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金寨县史河麻河治理工程(二期)竣工验收后作为固定资产移交给金寨县河道局和属地乡镇共同管理,彻底解决了“看得见、管得着”的建后管理难题。

建议:上级出台中小河流建后管护定额,明确补助标准,落实专项管养经费。

七、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中小河流治理绩效评价结果将在金寨县政府网水利专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九、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参考清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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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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