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皖市监人发〔2021〕18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皖市监办发[2021]18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促进市场监管所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强综合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提升履职效能、强化基础保障等重点内容,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市场监管所运行机制顺畅高效,业务流程严谨规范,设施装备完善配套、执法形象规范统一,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试点范围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确定将青山市场监管所、古碑市场监管所作为2021年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在此基础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经验,并逐步向全系统进行推广。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我县13个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其中:
2021年底完成青山、古碑2个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
2022年底完成8个市场监管所规范化达标工作,达标率不低于总数的75%;
2023年底前完成其他3个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
四、基本要求
1. 党的建设方面:明确基层市场监管所党组织建设标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党建制度、严格纪检监督,提升基层市场监管所党建水平。
2. 综合管理方面:明确基层市场监管所岗位职责和上岗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市场监管所内部管理、政务公开等各项制度,提升基层市场监管所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行效能。
3. 基础保障方面:明确基层市场监管所基础保障基本标准,确保基层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执法装备、办公设备等基础保障到位,基础设施管理规范,提升基层市场监管所履职保障水平。
4. 标识规范方面:按照总局统一要求,统一规范基层市场监管所的外观环境、办公环境、装备设施等标志标牌,统一规范人员着装,统一规范标志管理要求,着重体现市场监管特色,提高市场监管形象识别。
5. 业务规范方面:合理划分县局和基层市场监管所事权,明确基层市场监管所基本工作职责,统一规范各项业务的内容、程序和工作要求,提高基层市场监管所履职效能。
五、主要任务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试行)》规定,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党的建设规范化。各市场监管所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设立基层党组织,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按照地域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机关党委应加强对基层市场监管所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推动基层党支部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增强。各市场监管所所长(支部书记)应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各自实际,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牵头部门:局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二)基础设施标准化。单独建有办公楼的市场监管所,工作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320平方米;未单独建有办公楼的市场监管所,工作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在标识方面,其户外室内形象、执法车辆涂装、宣传标语展示等应统一形象标识;在基础设施配置方面,各市场监管所应设有综合服务大厅、办公室、执法处理室(调解室)、党建活动室(会议室)、快速检测室、资料档案室、罚没物品库等业务用房和必备的食堂、卫生间等附属用房,并配备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确保基层执法监管工作的需要;同时,在办公场所设立政务公开栏,其内容包括:办公场所示意图、工作人员公示牌、办事指南、投诉举报业务流程等内容,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财务装备科、各市场监管所)
(三)内部管理制度化。建立健全基层市场监管各项基本工作制度,包括市场监管所职责、岗位人员职责、财产管理制度、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接收报告制度、考勤值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置制度、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谈心谈话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廉洁自律制度,并在办公场所设置举报箱、意见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基层监管市场监管所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牵头部门:人教科;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装备科、机关党委、人教科、各市场监管所)
(四)监管执法规范化。一是建立健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执法规范等工作制度,着力完善信息公开、服务承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投诉举报处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线索来源登记、线索办理情况反馈、强制措施依法实施以及案件回访、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合法高效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在办公场所公开监管职责、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信息,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三是按照法定程序,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法、步骤开展工作;四是推行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质量提升、品牌建设、知识产权、标准计量等高质量发展和食品监管、药品监管、网络交易监管、特种设备监管、价格监管等日常监管工作制度,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牵头部门:法制科;责任部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质量认证与标准计量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科、知识产权科、市场规范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个体私营企业监督和信用管理科、各市场监管所)
(五)考核评价科学化。遵循科学合理、简便易行、量化管理的原则,制定基层市场监管所考核评价方案,科学设置目标任务考核指标,通过采取工作评价和满意度测评、定期通报和年底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基层市场监管所及其人员考评工作。(牵头部门:人教科;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
六、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2021年10月)。县局成立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教科,具体负责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二)编制规范方案(2021年11月上旬)。紧扣省市局要求和各市场监管所实际,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大队)抓紧制定具体规范方案,细化任务措施(责任部门详见附件3)。
(三)组织开展试点(2021年11月下旬)。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试行)》的要求,有力有序开展青山、古碑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了解工作进度,帮助解决试点工作的具体问题,进一步优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
(四)开展评估验收(2021年12月)。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自评工作,对市局调研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确保试点单位如期通过省局验收。
(五)全面实施推广(2022年-2023年)。系统总结试点单位的经验,及时推广试点单位的工作做法,逐步在其他市场监管所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2023年底我县13个市场监管所全部达标。
六、相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压实责任。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事关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我县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保障支持,加强指导。积极争取省市局和县财政的支持,加大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资金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县局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改进。
(三)统筹推进,有序开展。县局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各阶段工作,在组织完成试点单位任务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全面完成我县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附件:
1、《安徽省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试行)》
2、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分工
2021年10月11日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经标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林兴合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黄守新 党组成员、副局
杜继铁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 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董晶晶 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舒 畅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
梁俊涛 办公室主任
黄伏生 人教科科长
吴 鹏 机关党委副书记
潘义强 监察室主任
江贤栋 法制科科长
陈海燕 财务装备科科长
黄朝晖 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董国毅 市场规范科负责人
陈晓峰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科负责人
孙淑静 质量认证与标准计量监管科科长
李德明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户业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邵立谦 知识产权科科长
廖荣军 个体私营企业监督和信用管理科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教科。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分工
重点 任务 |
基本内容 |
责任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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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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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 建设 |
基层党建 |
党组织设置原则、党员队伍建设、党建制度、纪检监督等。 |
机关党委 |
综合 管理 |
总体要求 |
建设的基本目标、基本任务、责任主体等。 |
人教科 |
内部管理 |
人员管理、教育培训、财务、资产、档案管理、日常行为规范等。 |
办公室、人教科、财务装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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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事项、公开标准、公开流程、公开方式等。 |
办公室、法制科 |
|
考核评价 |
基本内容、工作方式和考核结果运用等。 |
办公室、人教科 |
|
基础 保障 |
办公用房 |
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技术用房、附属用房等。 |
办公室、财务装备科 |
执法装备 |
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应急处置设备、快速检验检测设备等。 |
办公室、财务装备科 |
|
工作设备 |
办公设备、服务设施配置、办公自动化设备、业务系统标准等。 |
办公室、财务装备科 |
|
标识 规范 |
标识规范 |
标识基本要素、外观形象标识、办公环境标识、装备设施标识、人员着装规范、标识管理要求等。 |
办公室、财务装备科 |
业务 规范 |
基层所 基本职责 |
“三定”规定明确的基本职责及事权划分。 |
人教科 |
岗位职责 |
岗位设置及各岗位职责等。 |
人教科 |
|
业务流程 规范 |
行政许可、食品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零售、特种设备使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价格监管、反不正当竞争、计量标准认证、商标广告、网络市场、年报信息公示、执法办案、投诉举报、应急处置等,包括工作内容、程序、方式、要求等。 |
各职能科室、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