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范化解脱贫户和监测户返贫致贫风险,建立长效防贫机制,金寨县大力推行“2+3”一体式“防贫保”综合保险。
制定规范制度。制定印发了《金寨县“防贫保”综合保险实施方案》,明确了承保机构、参保对象、保险内容、保险期限、保险保费、保费来源、承保流程、理赔流程、工作时限等内容。
明确职责分工。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结算和绩效管理。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加强返贫致贫监测,提供有关人员名单信息,配合做好承保、理赔、绩效评价等工作。县农业农村、林业、银保监组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业务指导、信息资料提供和行业监督管理等工作,并协助做好查勘定损理赔工作。各乡镇(开发区)、村履行协同组织职责和发挥协助服务作用。
确定保费来源。保费由财政和参保对象按比例承担,县财政局对脱贫户按照50%比例予以补贴,对监测户按照90%比例予以补贴。保费补贴资金由财政通过预算安排、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等多渠道解决。对参保对象自缴保费部分有困难的,通过社会各界帮扶予以解决。
建立高效流程。优化业务流程设计,对信息采集、验标公示、出险报案、材料收集、赔款支付、理赔公示、赔付时限等各环节均作出明确规范,确保防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承保机构保持与各乡镇(开发区)密切联系,掌握并统计出单期间发生的出险情况,积极做好查勘及影像留存工作并指导村级单位准备相关理赔材料,待条件成熟后第一时间予以理赔。截至目前,全县参保特色农产品保险共2.65万户,意外伤害保险共11.69万人,基本生活保障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和教育升学保险各3.81万户,总保费为42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