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印发《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2019〕16号)、《金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金公平审查办〔2019〕1号)、《关于印发<金寨县涉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金公平审查办〔2020〕3号),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2021年5月份配合市局开展长三角地区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检查工作,完成审查普陀区政府文件4件。目前21个成员单位增量审查12件,存量清理15件。
二是注重宣传引导工作。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活动平台,深入群众,在超市、集贸市场等人流集中地带开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消费者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提升群众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开展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供水、供气、殡葬、教育、医疗等行业企业存在的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损害竞争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着重整治限制交易、滥收费用、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2021年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起,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