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206-00039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2-06-28 09:58:37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6-28 09:58:37
来源单位: 金寨县财政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
文  号: 词: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

2022-06-28 09:58 来源:金寨县财政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

2022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

皖财资环〔2022646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林业局:

为贯彻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公益林生态保护,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区)2022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一)下达你市、县(区)2022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万元(项目代码340000223170000000415340000221407000000176),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二)根据财政部有关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上述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01001002中央直达—地方对应安排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该项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请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各地对应安排资金的,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各地要按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直达资金管理。

二、有关要求

(一)2022年,省财政对国有省级公益林按15/亩、非国有省级公益林按17/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在中央财政16/亩补偿的基础上再增加1/亩测算下达,其中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已提前下达,本次下达的是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各地在执行中不得低于中央和省财政下达的补偿标准,要将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落实到公益林林权权利人,其中兑付给农户的补偿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和兑付,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推动公益林管护任务按期完成,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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