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凤鸣委员:
您提出的《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推县域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全省关于“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部署和各项政府采购政策,积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推县域企业健康发展。
一、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县财政局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先后印发《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金寨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分散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委托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寨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编印《金寨县政府采购工作手册》,发放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企业,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宣传;开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的审核,严禁设置针对性、倾向性的资质条件和评审因素,保障县内投标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编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格式和模板,随同采购文件一同发布,降低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编制的难度,提升投标企业编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质量,增强县内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竞争力。
二、全力支持县内中小企业发展。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支持本地中小企业发展,按照企业申报、县直相关单位审核后发布金寨县地产品采购目录,鼓励采购人采购30万元以下的货物时面向金寨县地产品采购目录内的企业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放管服”改革有关政策要求,认真落实《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金政秘〔2021〕221号),全县政府投资40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一律面向县内中小诚信企业进行发包。今年1至5月份,全县组织实施40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发包项目346个(其中3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项目199个,100万元至400万元以下项目147个),全县中小企业成交价共计4.25亿元。
三、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监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自今年1月1日起,全县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均通过“徽采云”平台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线上办理。从政府采购指标的确认和政府采购意向的公开到采购任务书的下达、从采购项目的注册到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公开、从采购项目的验收和履约信息的公开到采购资金的支付,全流程在“徽采云”平台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操作,真正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降低了企业投标成本,增强了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2022上半年共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109个,电子化率为100%。
四、积极推行车辆协议供货采购。根据《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车辆协议供货采购直接使用省级采购结果,由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与成交企业签订框架协议。目前,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已与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安惠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别克)等三家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实现公务车辆协议供货采购,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降低政府采购成本,节约财政资金。
五、及时采购车辆定点维修企业。针对全县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企业采购合同已到期,及时启动新一轮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企业采购,并明确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能力。现已采购4家县内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中小企业,并已签订采购合同。目前,全县机关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有车辆约 500 辆,包括中巴、商务、轿车、越野车型,采购的 4 家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企业难以满足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需要。为保障公务出行和安全,拟补充采购 5 家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企业,现已挂网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预计7月中下旬采购到位。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金寨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64-7359100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