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211-00028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落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发文日期: 2022-11-22 16:46:36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11-22 16:46:36
来源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六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对金寨县霍山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市级初核的通知
文  号: 词:

六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对金寨县霍山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市级初核的通知

2022-11-22 16:46 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六教督〔2022〕29号

金寨县、霍山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精神,结合金寨县、霍山县自评情况,六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级督导评估组,拟于11月中下旬对金寨县、霍山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进行市级初核。

一、核查时间

2022年11月17-22日,每个县二天。

二、核查对象

金寨县人民政府、霍山县人民政府。

三、核查方式

(一)实地核查。督导评估组根据工作需要,对县级相关部门和8所幼儿园(随机抽取)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方式主要有查阅资料、座谈、随机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

(二)意见反馈。督导评估组实地核查后召开意见反馈会,反馈初核意见和建议。

四、核查内容

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幼儿园保教质量及社会认可度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五、工作要求

(一)接受市级初核的县要按照国家、省关于县域学前教育及普惠督导评估的有关要求和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评,确保提供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真实准确,突出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

(二)核查人员及专家培训会议定于11月17日上午8:00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召开。督导评估组实地核查后召开意见反馈会,要求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编办、发改、教育、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卫健和消防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

(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肃督导检查工作纪律,厉行节约,确保督导评估客观、公平、公正。

联系人:丁立立    电话:3376172

六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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