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督〔2022〕29号
金寨县、霍山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精神,结合金寨县、霍山县自评情况,六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级督导评估组,拟于11月中下旬对金寨县、霍山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进行市级初核。
一、核查时间
2022年11月17-22日,每个县二天。
二、核查对象
金寨县人民政府、霍山县人民政府。
三、核查方式
(一)实地核查。督导评估组根据工作需要,对县级相关部门和8所幼儿园(随机抽取)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方式主要有查阅资料、座谈、随机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
(二)意见反馈。督导评估组实地核查后召开意见反馈会,反馈初核意见和建议。
四、核查内容
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幼儿园保教质量及社会认可度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五、工作要求
(一)接受市级初核的县要按照国家、省关于县域学前教育及普惠督导评估的有关要求和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评,确保提供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真实准确,突出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
(二)核查人员及专家培训会议定于11月17日上午8:00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召开。督导评估组实地核查后召开意见反馈会,要求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编办、发改、教育、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卫健和消防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
(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肃督导检查工作纪律,厉行节约,确保督导评估客观、公平、公正。
联系人:丁立立 电话:3376172
六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