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公平公正,县公管局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制度、信用、智慧等方面监管,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持续优化招投标市场法治环境。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照“目录管理、定期清理、动态调整”要求,持续开展制度规则的立、改、废、释,完善交易制度、不断降低市场门槛、扩大市场准入、释放市场活力。近年来,清理《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租赁出让审核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6件,保留3件;制定印发了《金寨县规范和优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严禁设置招投标隐形壁垒积极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以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智慧监管。面对新形势下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行为隐蔽性强、手段翻新快、查处难度大的现状,该局保持打击串通投标的高压态势,迎难而上,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预警研判模型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智能监测分析,对六安串通投标分析系统发现存在不同投标人邮箱一致、联系人电话号码一致等异常情形的,启动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程序,对查实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有效实施精准打击。
三是强化信用约束。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引导市场竞争主体依法依规诚信投标诚信履约,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协同惩戒联动机制,积极打造“一地受罚,处处受限”的齐抓共治格局,对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竞争主体(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等不良行为的,依据《六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及处理,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版块公开披露。
2022年以来,分别对17家招标代理机构、25名评标评审专家进行了日常考核扣分及通报处理,对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的21家企业和2名项目管理人员记不良行为记录,其中:处理标后履约失信企业9家,依法将6家企业、2名项目负责人列入“黑名单”,持续优化了管理规范、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招投标市场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