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对象
(一)政策或项目名称:“皖美消费 乐享金寨”惠民消费季活动
(二)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释放市场需求、扩大居民消费的部署,有效拉动我县消费市场回暖。
(三)政策或项目资金构成:向指定的限上、限下商贸单位共发放600万元电子消费券,其中电信及电商企业投入300万元,县财政投入300万元。
(四)政策或项目概况:县科商经信局联合金寨电信、大型电商企业面向所有在金寨的人员发放综合性电子消费劵600万元,电子消费券可直接用于餐饮、住宿、日用品和农产品消费金抵扣。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程序
1、准备阶段
①确定评估对象。根据部门职能,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据年度预算编制管理的有关要求,确定事前评估对象。
②成立评估组织。成立评估组,确定评估工作人员和专家,明确责任和任务。
③制定评估方案。
2、实施阶段
①资料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与被评估政策和项目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进行审核与分析。
②开展非现场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提出评估意见。
③综合评估。评估组选择因素分析、公众评判等方法,对照评估方案中内容,对政策和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3、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情况出具事前评估报告。
(二)评估思路。
本次评估主要依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 11号)和金寨县财政局印发的《金寨县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或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和规定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三)评估方式、方法。
1、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专家咨询的方式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事前评估,对专业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2、评估方法
本次事前评估方法采用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文献法等。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安排,设立了此项业务支出费用,该项目通过业务股室测算、局班子成员研究、局长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后,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支持和同意,该项费用支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释放市场需求、扩大居民消费的,有效拉动我县消费市场回暖。
(二)投入经济性。经评估,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经评估,该项目绩效目标和政策明确且一致,与年度计划相符,满足现实需求,7项绩效指标精细化,具有可量化和可衡量性,指标值合理、可考核。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经评估,具备政策和项目基础保障条件,论证程序规范,组织实施方案、措施和完成时限等科学合理,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可控。
(五)筹资合规性。 经评估,政策和项目筹资渠道明确且合法合规,筹资规模和方式合理,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符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未超出财政可承受能力。
(六)其他需评估的内容。无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评估人员签名
七、附件材料
(政策或项目相关申报资料、专家评估意见、其他应作为附件的佐证材料)
附件1
专家承诺书
根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安排,本人作为金寨县科商经信局聘请的 2023年度事前绩效评估专家,对“皖美消费 乐享金寨”惠民消费季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本人已经了解事前绩效评估的工作流程,并承诺遵守以下保密条款:
1.在事前绩效评估过程中及评估结束后,应保守被评估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将获悉的被评估单位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不得利用评估工作得到的非公开科技、商业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2.在事前绩效评估过程中及评估结束后,本人不得向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以外的人员透露有关评估工作情况、信息;不得对外透露争议问题、评估结果等内容。
3.评估期间对获悉的被评估单位所有资料妥善保管,评估结束后,将纸质资料及时返还,同时将相关电子文本资料进行删除。
如违反承诺书所禁止的事项,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2
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专家评估意见
部门名称: |
金寨县科商经信局 |
|
项目名称: |
“皖美消费 乐享金寨”惠民消费季 |
|||
政策(项目)情况:为扩大消费拉动内需向所有在金寨人员发放电子消费券。 |
|||||||
预算申报金额(万元) |
300 |
||||||
评 审 内 容 |
|||||||
一级指标 |
分项意见 |
||||||
立项 必要性 |
必要 |
||||||
投入 经济性 |
合理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合理 |
||||||
实施方案有效性 |
有效 |
||||||
筹资 合规性 |
合规
|
||||||
评审结论 |
|||||||
建议予以安排 |
建议部分安排 |
建议不予安排 |
|||||
√ |
|
|
|||||
其他问题和建议:无。 |
|||||||
评估专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