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6910847320/202306-0003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县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23-06-28 15:12:51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6-28 15:12:51
来源单位: 金寨县城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92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词: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9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6-28 15:12 来源:金寨县城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委员:

您提出的《推动商业用户改革,保障城镇用气安全》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燃气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2022年7月至10月我县开展了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县城管局联合县科商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消防大队和华润燃气对全县天然气商业和居民用户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城镇燃气非居民用户2458户未安装报警器,督促2323户报警器全部安装到位,剩余135户停业或已改用其他燃料。同时对车库、储藏间等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行为进行了排查,督促840户整改。确保所有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针对瓶装液化气商业用户,确保用户用气安全。

针对您提出推动商业用户“瓶改管”的建议,我局下一步将联合市场监督局、华润燃气公司开展此项工作,首先由华润燃气初步进行调研宣传,然后根据宣传结果确定开展“瓶改管”工作开始时间及方式。同时联合华润燃气以自愿为主,宣传为辅的原则开展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宣传,选取优质“瓶改管”用户树立典型,进一步明确“瓶改管”各项优惠政策,让广大用户深切感受到“瓶改管”优点,并自愿申请。同时结合当前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联合华润燃气公司对全县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金寨县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办理类别:A

办理单位: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2716006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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