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寨县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全力提升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助推全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善管采体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将原属于财政部门管理的县政府采购中心划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保留副科级建制和独立的法人地位,核定编制人数及内设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和服务的集中采购,实现了集中采购机构与财政部门完全脱钩,真正实现了“管采分离”。
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将政府采购活动分为前段和后段,负责前段的工作人员不参与该项目的后段工作,负责后段的工作人员不参与该项目的前段工作,认真排查单位和个人廉政风险点,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不见面开标,积极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和公务车辆协议供货采购,最大限度的减少各市场主体与集中采购机构人员之间的集聚,大大降低廉政风险。
强化学习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将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政府采购管理结合起来,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内部研讨交流等形式更新知识,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同时,通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牢记初心使命,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接受县财政局、县公管局和各市场主体的监督。
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认真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一以贯之五做到、踔厉奋发五提升”、市委“十二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和县委“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落实”的要求,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树立“迅速反应,立即行动”的思想,坚决纠正“六不”作风,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对标对表省、市营商环境指标评价体系,围绕政府采购领域改革精准发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高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增加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加快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进度,提高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免收投标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降低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严禁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力支持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