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307-00067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 2023-07-11 10:18:19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7-11 10:18:19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本年度共一件)
文  号: 词: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本年度共一件)

2023-07-11 10:18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王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基层办公场所有序改造提升的议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对建设办公用房规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2013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113号),要求5年内不得新建、扩建、迁建、购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2020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办公用房整改工作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明确规定:办公用房配置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继续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严禁新建、改扩建、迁建、购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极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受制于各级政府的严令禁止和厉行节约的工作要求,部分乡镇人民政府长期未新建办公用房,现有办公场所建设年代久远、安全系数低、办公条件较差,部分乡镇政府职能机构分散办公,不仅制约工作高效开展,也影响乡镇整体风貌,加剧人才流失。通过提升改造基层办公场所,可进一步保障公职人员人身安全,完善基层办公场所功能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多元服务需求,持续深化招才引智,切实提升基层组织形象和服务能力。

您所提出的关于推进基层办公场所的改造提升建议,对有效改善提升基层办公条件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就我县而言,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建立台账。联合县发改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通过实地走访与单位主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县各乡镇办公用房的建设年代、功能布局、风貌管控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对房屋安全性进行排查,建立全县基层办公用房基本信息台账。

二是严格把关,充分论证。根据摸排掌握情况,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能继续使用、房屋功能布局确实不能满足现有办公需求的办公用房,首先考虑采用调剂、置换、租用等方式灵活解决办公用房问题。对确需新建办公用房的,严格按照《安徽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审核是否符合新建办公用房有关要求,通过评估决定对其进行维修改造或是选址重建,充分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对于不存在安全隐患,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办公用房,一律不允许进行新(改、扩)建。

三是履行程序,依规建设。对于符合条件的且亟需进行新(改、扩)建的办公用房,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按核定编制数明确建筑面积、规划设计、装修标准等内容,编制项目建议书等文件报市政府审批。待项目获批后,按照规范程序开展建设,县纪检监察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规划、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加强对办公及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和全过程监督,避免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等现象发生。

四是合理利用,盘活资产。对于闲置的办公用房,我县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一事一策,有针对性地制定盘活利用具体工作方案。采取加强调剂利用、及时转变用途、依规出租拍卖、适当预留机动、探索平台管理、妥善实施拆除等多种手段进行处置,通过多元化多途径利用,有效避免国有资产出现闲置浪费。

下一步,我县将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划、规范配置、有效利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本县办公用房管理,提升办公用房使用能效,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金寨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64-735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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