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312-0001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3-12-01 15:30:08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12-01 15:30:08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民政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文  号: 词:

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2023-12-01 15:30 来源:金寨县民政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务字2022〕116)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2023〕1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不断改善残疾人群体生活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金寨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金寨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的未成年人。

二、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2023年1月1日起,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80/·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不再按照残疾等级发放,一二级和三四级实行统一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80/·人,其中未成年人护理补贴标准为9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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