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480W/202310-00020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3-10-16 10:30:3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10-16 10:30:3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教育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学期第一批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词: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学期第一批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3-10-16 10:30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直属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工作,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21264,现开展2023年秋学期第一批幼儿资助工作:

一、资助类型

资助类型分为政府资助和园内资助。

1.政府资助对象为在本县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残疾儿童、孤儿低保户、监测对象、低收入人员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2.园内资助对象为在本园就读的家庭贫困幼儿(不限于建档立卡脱贫户),可优先考虑以下几类: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7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二、资金来源

按照每生每期400元的标准本次资助县内就读的1539名建档立卡脱贫户幼儿、孤儿、残疾儿童、低保户、重点监测户儿童,并补发春学期幼儿园垫付的3名幼儿资助资金申请2023学期第一批幼儿资助资金61.68万元。

三、相关要求

1.各园要完善资助制度,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园长负责制,确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各园要认真做好幼儿资助资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幼儿资助信息真实、可靠。建立贫困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儿童、低保户儿童档案,将资助材料分年度登记造册,1025日前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维护工作。

3.各园要加大对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的宣传,使其家喻户晓,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和信息公开,深入人心。

4.各园对新增和新入园贫困幼儿,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资助,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幼儿资助全覆盖、无遗漏。

5.园内资助工作纳入民办学校年检及直属学校效能考核内容,园内资助资金由各园按照事业收入的3%-5%足额提取,按照资助对象每生每期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园内资助1025日前资助到位并将佐证材料上报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备案。

6.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违规使用资助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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