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寨县根据省、市关于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要求,扎实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围绕“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管理”“完善兜底保障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等任务,扎实推进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功能,常态化开展风险人群筛查,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强化对需救助对象的主动发现能力,及时落实低收入人群常态化帮扶。截至12月,全县监测录入低收入人口34805人,其中城镇2191人,农村32614人,全县易返贫致贫4490人,其中已消除风险2781人,纳入低保保障888人、特困供养41人、孤儿5人、残疾人两项补贴64人,临时救助2人,互助社救助14人;未消除风险1709人,纳入低保保障1031人、特困供养28人、孤儿17人、残疾人两项补贴16人、临时救助3人、互助社救助12人。
二是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全县232个村(社区)全部成立“扶危济困”互助社,推进救助网络向村级延伸,对突发变故家庭给予上门现金救助,及时了解困难情况,同步做好相关专项救助的跟进和转介服务,形成了“村级互助社、乡镇临时救助、县级大额救助”三级急难救助体系。2023年以来,临时救助共救助1230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66.2万元;互助社募集资金452.61万元,其中吸纳社会资金358.36万元,已救助3732人次221.9万元,跟进转介救助772人次,其中低保543人、特困10人、临时救助219人次。
三是落实低保兜底扩围增效举措。贯彻低保兜底保障政策,符合申报条件对象应保尽保。提高部分低保认定限定性标准,对大额医疗费用支出,重度残疾人、单人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开展全面摸排,重点排查重病重残人员应保未保现象,查摆家庭中高中大学学生、高龄无劳动能力、照护病人未就业人员的保障情况,遵循“按户施保为主、按人施保为辅”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今年以来,已保障低保对象23660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13611.17万元,其中农村低保21730人、12110.03万元,城镇低保1930人、1501.14万元;全年新增城乡低保5709人。
四是突出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将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特困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养尽养。对失能失智及75周岁以上的特困人员,原则上全部动员集中供养。设立严重精神障碍特困群体托养康复中心2个,对低保户、监测户等困难家庭中依靠家庭照护确有困难、存在返贫风险的失能失智人员,提供抵偿或无偿集中托养服务,供养经费整合其社会救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比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兜底补齐。截至目前,全县已保障特困供养人员6582人,累计拨付资金8212.37万元,共有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1120人,集中供养969人,集中供养率87%;已集中养护290人,其中养老机构托养75人,精神障碍托养2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