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401-00109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网络交易监管 发文日期: 2024-01-26 16:48:36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1-26 16:48:36
来源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古碑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直播带货综合监管活动
文  号: 词:

古碑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直播带货综合监管活动

2024-01-26 16:48 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新业态健康发展,按照县局工作要求安排,122日,金寨县古碑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直播带货综合监管活动。

执法人员深入摸排属地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视频直播平台中的属地直播账号。重点到从事直播带货经营主体、发布小视频经营主体实地查看其直播销售的产品,核对带货商品与实际货品是否一致,详细询问带货商品的来源渠道、直播时间、从业人数、销量等具体情况。

通过向商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引导商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诚信经营。在网络直播、发布的短视频中,严格规范带货主播的一言一行,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通过虚假营销、夸大造假等方式吸引流量、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

下一步,古碑市场监管所将加大监管力度,建好沟通机制,切实维护网络直播公平竞争环境,营造风清气正、诚信守法的网络环境。(古碑所 魏玲)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