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 号)等有关规定,经金寨嘉思特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并承诺,2024年1月31日我分局对该公司新建嘉思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鞍座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现将环评审批决定及该单位提交的承诺书、环评文件予以公告(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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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金寨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附件:1. 嘉思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鞍座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zip
3.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金寨嘉思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鞍座产品项目的批复(金环审〔2024〕3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