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新途径,在铁冲乡开展试点,充分利用闲置农宅,激活乡村沉睡资源,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建立“两本账”,把好摸底关。铁冲乡组织村两委干部、包村镇干、网格员摸排长期闲置农宅信息,建立闲置农宅统计台账。据统计,意愿转让的闲置农宅12宗、1740㎡。各村召开村民会议,鼓励无房村民购置闲置农宅居住使用,建立购买意愿登记台账。试点以来,全乡有购置意愿的群众2人。
核准“四要求”,把好审查关。要求尊重群众意愿。转让前,须转让方家庭成员共同签署《同意转让承诺书》,确保自愿。要求农宅产权明晰。转让农宅须具备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要求保障房屋质量。现场核查房屋质量,危旧房屋不得转让。要求具备建房资格。转让双方须为乡辖区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方房屋转让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建房。当前,符合转让条件1宗。
办好“六件事”,把好程序关。铁冲乡严格按照《金寨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暂行办法》,办好农户申请、村级审查、转让公示、乡镇审批、合同签订、县级备案“六件事”,在全县率先实施1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转让农宅建筑面积121.83㎡,宅基地面积148.04㎡,转让款12万元,同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集体建设用地权益金1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