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402-00028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4-02-20 10:11:37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2-20 10:11:37
来源单位: 金寨县人社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文  号: 词:

金寨县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2024-02-20 10:11 来源:金寨县人社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序号 政策名称 享受对象 政策内容 申请条件
1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 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
2 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 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 求职创业补贴 应届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每人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五)残疾的毕业生;(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5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一般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费。
6 就业见习补贴 提供见习岗位的用人单位 给予见习单位补助。 提供见习岗位的用人单位招收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
7 公益性岗位补贴 提供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 给予劳动者每月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50%的岗位补贴;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300元岗位补贴。一般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月足额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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