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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415240018/202402-00032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议事协调机构 发文日期: 2024-02-22 08:45:3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2-22 08:45:3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寨县电力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规划建设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文  号: 词: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寨县电力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规划建设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2024-02-22 08:45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县电网规划建设步伐,确保重点电力工程有效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经研究决定成立金寨县电力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规划建设工作领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组组成人员

  长:汪洪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天堂寨旅游

扶贫实验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杨林涵  县发改委主任

宁伟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杨竣生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能源局局长

    县科商经信局副局长

穆道舜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成华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建晖  县交通局副局长

许常洲  县水利局副局长

张静辉  县文旅体育局副局长

闵远银  县应急局副局长

蒲发光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周登东  县城管局党组成员

    县重点工程处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孙家勇  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李善国  县安居中心副主任

胡良焕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生军  斑竹园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黄遵利  果子园乡副乡长

陈圣志  青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沙河乡人武部长

    全军乡副乡长

    南溪镇副镇长

    花石乡人大主席

    铁冲乡副乡长

吴善扩  梅山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闵远航  天堂寨镇副书记

    流波䃥镇副镇长

袁文亮  吴家店镇人大主席

刘国栋  燕子河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关庙乡党委委员

    双河镇副镇长

    古碑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徐发江  汤家汇镇副镇长

江从明  油坊店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槐树湾乡人大主席

    长岭乡人大主席

  耀  麻埠镇副镇长

王继强  白塔畈镇人武部长

张家枝  桃岭乡人大专职副主席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杨竣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国网金寨县供电公司石李兵同志兼任,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组工作职责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金寨县电网项目规划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项目建设前期过程中规划落地事宜,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年度重点电力建设项目清单,协调重点事项,明确目标任务。

(二)领导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领导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定期筹办工作会议,负责分解目标任务,调度项目进展,研究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落实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及时办理金寨县电网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和前期支持性文件。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发改委:负责电网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定期召开工程调度会,负责重点电网建设项目督办,协调项目的申报、核准等事宜。

县科商经信局:负责项目规划建设涉及矿山、民爆仓储等相关管理、审批、协调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电网建设项目安保工作,严厉打击无理干扰、阻碍施工行为,及时审批项目所需民爆器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依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电网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开展项目选址选线工作;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地;负责审批项目的选址、选线方案;负责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等前期手续审批;协调输电线路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涉及基本农田、敏感区域等重大问题。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项目环评资料审查,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指导项目环评验收工作;指导项目环境保护投诉相关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综合入地管廊规划及建设审批,指导开展电网项目规划建设;负责建设项目消防备案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项目规划建设涉及公路、航道等相关管理、审批、协调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指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负责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工作。

县文旅体育局:负责项目规划建设涉及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区等相关管理、审批、协调工作。

县应急局:配合危险化学品厂房仓储等相关管理、审批、协调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占用林地情况核查,保障电力项目用林指标;负责项目所需林业手续的上报审批工作;配合做好输电线路下违章树木的清理工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时,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应选择适宜栽种的树木品种。

县城管局:负责电网基础设施项目在城区范围的占用、挖掘审批;负责变电站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批发放。

县重点工程处:配合项目规划建设涉及县重点工程等事宜的协调工作。

县安居中心:负责征迁补偿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切实承担辖区电网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规划调整、征地、拆迁、林业砍伐、青苗赔付等属地责任,协助开展征迁补偿工作;负责协调阻工,处理突发事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负责辖区用电安全宣传,做好电力廊道清理、电力设施保护等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联系省市供电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负责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电力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定期向领导组办公室报告项目建设情况。

三、工作要求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压实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运行高效的工作服务机制。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统筹协调推进。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电力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规划建设,为下一步工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办公地址:金寨县发改委,金寨县江店江环北路南侧,联系电话:0564735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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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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