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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712W/202402-00018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
内容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文日期: 2024-02-22 08:47:34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2-22 08:47:34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卫健委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简介
文  号: 词: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简介

2024-02-22 08:47 来源:金寨县卫健委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3月正式挂牌,前身为金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等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实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措施,统筹卫生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应用管理。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指导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全县医疗卫生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内部审计;负责各级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政策的建议。
(六)负责全县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七)负责实施并监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指导卫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重大事项督查督办。
(八)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职称评聘管理及考核奖惩。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生培训、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
(九)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特别扶助政策。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职业卫生监管职责。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十二)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三)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我县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放射诊疗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等行政审批工作。县行政审批局与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建立审管信息互通制度。对需要联合审查工作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规范联合审查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县行政审批局提供的批后信息,加强对已完成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做好工作衔接,对未经审批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信息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主要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公开、全民健身、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关工委及“四老”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健康新闻宣传目标、规划、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及群团工作。

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等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及管理,统筹卫生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应用管理,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智慧医疗)工作。承担各级投资卫生健康基础设施的立项编报、规划审批、预算编制、备案招标、决算审计等工作,并组织项目实施与管理。承担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拟定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卫生健康民生工作实施并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及国民经济统计普查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政策。组织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和资格认定管理及职务评聘管理工作。负责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工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工作人员考核、考绩和奖惩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等相关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生培训、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三)财务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各级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及工资调整兑现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和直属单位接受社会捐赠资助行为及款物分配管理工作。

(四)综合监督科(职业健康科)。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综合执法监督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和医疗机构的行风建设,开展改善患者就医感受满意度评价工作。

组织指导法制理论研究和法治宣传教育及普法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网络舆情的收集反馈及信访转办交办、催办回复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责任清单的制定和调整工作,完善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参与配合本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送达与综合协调督办等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机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职责。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环境保护、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督查督办各级交办的事项、领导批示的办理、信访案件调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重点工作及重要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承担上级综合考核考评及绩效评价工作任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综合考核考评及绩效评价等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考勤、作风效能,组织实施机关和直属单位综合表彰和单项表彰工作。

承担职业卫生监管职责。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医政医管科。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实施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拟定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政策、措施,指导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处理。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和考核工作,协调配合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临床护理管理规范和标准,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组织开展护士定期考核、护理人员培训、专科护士培养与资格认定等工作。

实施卫生健康技术发展规划,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学科带头人培训和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科技项目及科研基地的实施与管理。

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公共卫生科。组织指导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标准的实施,并开展督查督导和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规范措施。负责组建、培训、演练卫生应急队伍。负责卫生应急事件预防准备、监测预警、灾情统计、救灾救援、防疫防病、总结评估等工作。负责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指挥系统建设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应急和“120”急救体系及能力建设。及时发布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及救灾防病信息。

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控烟有关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为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开展重点慢性病监测、调查、健康风险评估和健康管理工作,规范管理使用居民健康档案。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指导全县健康教育机构建设。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防止和控制地方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拟定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负责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管理,参与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农村和社区卫生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做好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卫生协会和社区卫生协会工作。负责涉及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层卫生人员培训等项目管理,负责指导和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及县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工作。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组织开展居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工作。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七)中医药科。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进行指导。负责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定中医药服务项目价格、基本医疗保险、基本药物制度等相关扶持政策。承担中医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养工作。

(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承担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和计划生育协会具体工作。

(九)老龄健康科(健康产业促进科)。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开展老年健康服务,促进养老事业发展。负责家庭健康服务工作,组织开发应用智能终端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承办家庭保健项目的实施,参与指导健康产业发展。承担全县健康产业规划推进、政策制定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协调等相关具体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会具体工作。

(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拟订全县爱国卫生、卫生创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创建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和卫生效果评价等活动;指导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卫生县城、健康县城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和文明单位(行业)创建工作;组织指导《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实施“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64-7356822
地    址:金寨县悬剑山路33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邮    箱:jzrkw@126.com
传    真:0564-7359133
负 责 人: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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