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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6329/202402-00018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文日期: 2024-02-22 10:57:48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2-22 10:57:48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水利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水利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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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水利局简介

2024-02-22 10:57 来源:金寨县水利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单位名称:金寨县水利局

机关职能:县水利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用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和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依法征收水费、水资源费。指导全县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负责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河流湖泊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

 

(七)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上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开展全县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和高效节水灌溉工作;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河湖和水工程的洪水抗旱防御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河长制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县水利局应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强跨流域地区水资源调配。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推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加强呵护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流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发展提提供水安全保障。加强水利政策研究,加强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水利信息化工作。

 

二、县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主要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人事编制、档案、财务、信息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负责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涉水工程及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上报及许可文书的制定、送达、归档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工勤技能申报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组织编制县级水利部门预决算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对全县水利建设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实施监督。拟定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

 

全县小水电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小水电设施的管理和保护。

 

(三)水政水资源股。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承办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有关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水利科技工作,承担技术引进、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相关工作;推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水利信息等建设相关工作。

 

()农村水利股。负责全县河道(含湖泊、人工水道)及岸线、大中水工工程的运行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资源、岸线及滩涂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后续管理与养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能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和保护。

 

负责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负责全县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编制全县小水电建设发展规划;对全县小水电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小水电设施的管理和保护。

 

(五)计划基建股。按规定承担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贯彻实施水利基本建设的法规政策和质量标准,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负责企业投资水电项目核准前建设方案审查;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六)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县级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全县水量供需形式分析,负责水量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七)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股。全县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总河长等会议筹备、河湖长制年度任务谋划,经费预算执行等。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及公众参与,河湖长制问题的交办、督办和投诉举报、市级暗访及问题整改督办。幸福示范河湖工作,河湖长年度计划任务书制定。河湖及水利工程数据库维护,河湖及水利工程等各类报表的填报,河湖长重点工作提示等。负责“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及执行,“一河一档”建立,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河湖长公示牌的管理与维护。水利部系统和安徽省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维护。

 

三、县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会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7名。

办公地址:六安市金寨县江店新城区政府路与江环北路交叉口北100米;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5647356956

    箱:jzxslj@126.com

邮政编码:237300

 责 人:黄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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