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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402-0001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内容分类: 直属事业单位 发文日期: 2024-02-22 16:54:17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2-22 16:54:17
来源单位: 金寨县安居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安居服务中心简介
文  号: 词:

金寨县安居服务中心简介

2024-02-22 16:54 来源:金寨县安居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寨县安居服务中心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调研、起草县级房屋征收补偿的有关规定。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三)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安置房设计方案的确认、安置房分配结算及存量安置房管理。

(四)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指导。

(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征收项目的立项申报;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县政府批准;负责与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负责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

(六)负责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测算、申报、审核和发放。

(七)负责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八)经授权,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九)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负责提请县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十)参与房屋征收补偿所涉及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面的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交办、转办、调查、处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安置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十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综合股、财务股、业务股、安置股、信访监察(政策法规)股。

办公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原江环北路)北侧、远和国际花园西侧、桂花苑安置区南门S1号楼。


联系电话:7359091


邮编:237300

邮箱:7166126@163.com

负责人:余昌福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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