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费用。
(2)立项依据。金农工[2023]20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林业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实施山核桃新增发展,毛竹产业发展奖补,油茶加工(二期),金寨县马宗岭国有林场森林康养生态旅游优化提升建工程四个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446万元。
(7)绩效目标。带动我县毛竹、油茶、山核桃及森林旅游产业和发展,促进农户增收,培育壮大林业加工企业。
2.“金寨县九寨峰国有林场基本运转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在职职工59人工资及五险一金供给,保障九寨峰国有林场辖区内54.75万亩森林的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充分保障国有林场基本运转。
(2)立项依据:《金寨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金发﹝2016﹞19号),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年第14期),县政府对林业局《关于将国有林场人员保障运转和森林管护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的请示》(金林﹝2017﹞83号)的批示,2017年12月县政府第91期专题会议纪要精神。
(3)实施主体:金寨县林业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维护林场辖区内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充分保障国有林场履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公益职责;保障九寨峰国有林场职工工资、“五险一金”的经费供给,确保林场基本运转和森林管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6)年度预算安排:577.16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林场职工工资正常发放,确保林场基本运转及管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以及保护生态多样性方面的作用。
3.“金寨县马宗岭国有林场基本运转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马宗岭国有林场职工工资、退休费及“五险一金”的经费供给,确保林场基本运转和森林管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2)立项依据:金寨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金发﹝2016﹞19号),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年第14期),县政府对林业局《关于将国有林场人员保障运转和森林管护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的请示》(金林﹝2017﹞83号)的批示,2017年12月县政府第91期专题会议纪要精神。
(3)实施主体:金寨县林业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维护林场辖区内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确保国有林场履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公益职责;保障马宗岭国有林场职工工资、退休费及“五险一金”的经费供给,确保林场基本运转和森林管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6)年度预算安排:538.93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马宗岭国有林场职工工资、退休费及“五险一金”的经费供给,确保林场基本运转和森林管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改善林场生态环境,维护林区的稳定。
4.“金寨县森林消防大队基本运转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金寨县森林消防大队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基本运转经费,确保森林消防人员履职尽责。
(2)立项依据:《关于要求将县森林消防大队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请示》(金林〔2013〕44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林业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保障森林消防大队职工、退休人员及遗属人员经费和单位基本运转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365.65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森林消防大队职工、退休人员及遗属人员经费和单位基本运转经费。确保消防大队履行全县森林火警、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培训,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等工作职责,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5.“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杨树食叶害虫防控等费用。
(2)立项依据。县政府《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2014〕182号),《金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金政办秘〔2019〕110号),林业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方案》金林〔2021〕60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林业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开展重点区域打孔注药、打孔注药和枯死松树清理县级核查、松材线虫病普查综合防治、美国白蛾等杨树食叶害虫防控、松材线虫病大数据监管平台维护、检疫员检疫服装采购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90万元。
(7)绩效目标。严密防控林业灾害,筑牢生态安全底线,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11‰以下。
6.“提前下达2024年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2024年劳务报酬。
(2)立项依据:皖财资环[2023]1232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林业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在全县脱贫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2700人以上,兑现劳务报酬,为生态护林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472.07万元。
(7)绩效目标: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是国家实现全面脱贫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脱贫人口中按要求选聘生态护林员从事巡山护林工作,即保护了森林资源又能增加脱贫家庭收入。
7.“提前下达2024年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皖财资环〔2023〕1550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林业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全年实施86.83万亩以上的省级公益林,年度开展公益林核查验收并兑现补偿资金。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649.77万元。
(7)绩效目标。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林农明显增收,维护林区稳定。
8.“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提升奖补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皖财资环〔2023〕1550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林业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全年实施86.83万亩以上的省级公益林,年度开展公益林核查验收并兑现补偿资金。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649.77万元。
(7)绩效目标。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林农明显增收,维护林区稳定。
9.“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安徽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研宣教项目、金寨县天然林、非天然林中的公益林修复项目、国有国家级公益管护补助项目。
(2)立项依据。皖财资环〔2023〕1231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林业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开展天马保护区整合优化调进调出范围的科学考察经费、保护区宣传教育、资源巡护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森林防火视频维护等工作,支出450万元;安徽天马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支出5万元;金寨县天然林、非天然林中的公益林修复项目4500亩,支出资金225万元;对马宗岭等3个国有林场127348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生态补偿,支出资金125.10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805.1万元。
(7)绩效目标。支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能力建设,提高野生动物保护能力,促进天然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提高质量转变,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10.“提前下达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大鲵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
(2)立项依据。皖财资环〔2022〕1341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林业局。
(4)起止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开展金寨西河大鲵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野外巡护管理、信息化建设和视频监控、宣传教育、界碑界桩安装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37.85万元,全部为上年结转资金。
(7)绩效目标。提升保护区的系统管理能力和科学发展,促进保护区野生大鲵种群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