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401-00147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4-01-15 09:59:59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1-15 09:59:59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文  号: 词: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2024-01-15 09:59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各高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209号),经研究并报财政部审核同意,现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中央补助经费项目代码:340000221407000000093),用于落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详见附件1-4。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落实《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皖财教〔2019〕1142号)有关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预算,不得用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抵顶当地应承担部分,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变化等情况,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三、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23〕508号)要求,及时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监控等工作。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各地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四、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汇总表
          2.提前下达2024年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表
          3.提前下达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表
          4.提前下达2024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表
          5.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

       附件1-附件5 (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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