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3-00074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污染源信息 发文日期: 2024-03-01 16:49:2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3-01 16:49:20
来源单位: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污染物排放许可的情况说明
文  号: 词: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污染物排放许可的情况说明

2024-03-01 16:49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规定,排污许可证由排污单位向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我局无核发权限,所涉金寨县排污许可登记单位名单,我局将于市局保持对接并定期更新。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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