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6329/202403-00014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4-03-06 12:00:26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3-06 12:00:26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水利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  号: 词: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4-03-06 12:00 来源:金寨县水利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水务)局: 

为加强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水利厅

2024年2月5日


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pdf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