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404-00033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 发文日期: 2024-04-02 08:32:43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4-02 08:32:43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综合服务窗口办事咨询交办机制
文  号: 词:

金寨县综合服务窗口办事咨询交办机制

2024-04-02 08:32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服务范围

企业和群众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及

提出的其他涉及政务服务类的合理诉求。

二、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三、窗口职责

(一)受理。当事人向反映窗口反映问题,窗口协调员要立即受理并记录台账。

(二)研判。对受理事项问清原因,明确分类、分层级办理方式。办事窗口自身能协调解决的问题,当场予以协调解决;无法解决的,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对于企业和群众反映的不属于办事大厅的业务,由协调员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三)交办。当场不能协调解决的问题,窗口将记录的问题整理形成工单派发至相关责任单位。相关单位须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因审批权限或无法单独办理的,交由上级部门调度办理。重要交办件超期未办理、未办结等情况的,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进行督办。

(四)办结。办事单位收到交办事项后,3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及窗口回复交办事项办理结果;特殊情况如需延时办理,应明确办理时限并告知当事人和窗口,延时办理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五)评价。窗口听取当事人对办理结果的评价意见,按照好差评制度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进行评价。对于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差评事项,退回重办,并跟踪回访。

(六)总结。对所有企业和群众反映的事项实行统一登记汇总,闭环管理。每月汇总分析,对同类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改进有关制度流程,避免重复出现。将差评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动态调整办事指南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归档。及时规范做好办理事项处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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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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