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404-00073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保粮食能源安全 发文日期: 2024-04-01 10:21:23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4-01 10:21:23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保粮食能源安全】我县举行首批农业生产设施确权抵押贷款发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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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粮食能源安全】我县举行首批农业生产设施确权抵押贷款发放仪式

2024-04-01 10:21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3月28日,金寨县在斑竹园镇举行首批农业生产设施确权抵押贷款发放仪式。县农行、县农商行、县徽银村镇银行、县邮储行分管负责人,斑竹园、吴家店、果子园、花石、油坊店等乡镇农管中心主任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60多人参加发放仪式。

在发放仪式上,县农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张明汇报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向农业经营主体颁发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证,银行分别与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合同,并现场发放首批农业生产设施确权抵押贷款198万元。这标志着金寨县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作强调讲话,一是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我县是全省首批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试点县,有关单位和乡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宣传发动、业务指导、跟踪服务,推动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和抵押贷款工作落实落细,抓好试点经验总结和成果提炼,打造高质量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试点“金寨”样板。二是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组织新型农业主体、银行机构、保险公司等人员参加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农业主体要主动参加,借助政策享受红利;银行机构要优化信贷服务,摸排融资需求,简化贷款流程,切实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三是持续强化担当意识。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着农业产业发展和带动农民群众增收的重任,要主动学习政策、规范运用政策,守住国家政策底线,做到合法生产、规范运营、诚信经营,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带动作用,为我县建设农业强县和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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