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404-00043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工作开展 发文日期: 2024-04-08 08:50:34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4-08 08:50:34
来源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
文  号: 词: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

2024-04-08 08:50 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进一步服务经济发展,激发市场活力,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吴家店所立足职能职责,压紧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审批提速,创优开办环境。围绕“减时间、减环节、降成本”,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推动“一网通办”下的“最多跑一次路”改革,坚持非禁即入原则,精减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数据共享,推行实施“六个一”(一门进出,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采集、一网通办、一日办结)审批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信息共享,推行“一屏注销”。市场主体办理注销登记时,工作人员后台联系协调,交换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和清税信息,做到“当场办”、“及时办”,真正变“群众跑路”成为“数据跑路”,避免群众二次排队,实现了“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的“一站式”服务,彻底解决市场主体在办理注销时“两头跑、耗时长”等困难。

联合抽查,创新监管方式。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健全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常态化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动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为企业营造宽松经营环境。

柔性执法,传递执法温度。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传递执法温度,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等有关首违不罚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及规定,充分运用行政提醒、行政告诫、行政约谈等柔性措施,引导经营主体强化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帮助企业预防并及时纠错改正,对非因主观故意的轻微过错行为进行预先提醒和告诫,将事后处罚变为事前引导,促进经营主体诚信自律,降低经营风险将柔性执法融入到监管执法全过程,推进依法监管规范和优化营商环境有效融合

下一步,吴家店市场监管所将继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旻)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