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寨职业学校,各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142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40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春学期高中阶段资助工作:
一、资助对象
高中阶段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皖教财〔2023〕508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原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残疾和特困供养贫困家庭学生免费入学,切实保证原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学生享受助学金;确保安徽金寨职业学校符合条件的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享受助学金,一、二、三年级学生享受免学费。
二、资助资金
2024年春学期我县下达资助资金1595.05万元。为普通高中204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171.25万元,为中职430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645.9万元;为中职和普通高中696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777.9万元;免学费资金已提前拨付到校,助学金资金分配到各校(具体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1.各校要建立、完善资助制度,把资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资助办公室并明确具体经办人员。
2.各校要认真做好资助资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4月20日前完成资金发放,5月20日前完成系统维护,并按照教助中心〔2020〕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系统填报、档案资料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
3.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教〔2021〕310号、皖财教〔2023〕508号等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
4.各校要加大资助政策的宣传,使其家喻户晓,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和信息公开,深入人心。
5.各校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资助新增和新入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无遗漏。
6.各校按照“集中办理、本人签领、个人激活”的原则管理学生资助卡或社保卡。资金由银行代发户直达学生本人账户,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春学期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拨付表
附件
2024年春学期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拨付表
单位:金寨县教育局 单位:人、万元 2024年4月3日
校名 |
国家免学费 |
国家助学金 |
备注 |
||
资助人数 |
金额(万元) |
资助人数 |
金额(万元) |
||
金寨一中 |
840 |
71.4 |
1499 |
186.3 |
|
金寨一中南校区 |
116 |
9.86 |
266 |
26.5 |
|
南溪中学 |
640 |
54.4 |
1093 |
141.4 |
|
青山中学 |
401 |
34.085 |
764 |
87.45 |
|
弘毅学校 |
43 |
1.505 |
80 |
8.95 |
|
普通高中资助小计 |
2040 |
171.25 |
3702 |
450.6 |
|
金寨职业学校 |
4306 |
645.9 |
3267 |
327.3 |
|
总 计 |
6346 |
817.15 |
6969 |
77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