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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415240018/202404-00166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内容分类: 职业教育 发文日期: 2024-04-03 14:54:16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4-03 14:54:16
来源单位: 金寨县教育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拨付金寨县2024年春学期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的通知
文  号: 词:

关于拨付金寨县2024年春学期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的通知

2024-04-03 14:54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安徽金寨职业学校,各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142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40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学期高中阶段资助工作:

一、资助对象

高中阶段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皖教2023508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原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残疾和特困供养贫困家庭学生免费入学,切实保证原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学生享受助学金;确保安徽金寨职业学校符合条件的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享受助学金,一、二、三年级学生享受免学费。

二、资助资金

2024年春学期我县下达资助资金1595.05万元。为普通高中204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171.25万元,为中职430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645.9万元;为中职和普通高中696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777.9万元;免学费资金已提前拨付到校,助学金资金分配到各校(具体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1.要建立、完善资助制度,把资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资助办公室并明确具体经办人员

2.要认真做好资助资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420日前完成资金发放,520日前完成系统维护,按照教助中心〔202053等文件要求做好系统填报、档案资料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

3.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教2021310号、皖财教〔2023508号等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

4.要加大资助政策的宣传,使其家喻户晓,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和信息公开,深入人心。

5.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资助新增和新入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无遗漏。

6.校按照集中办理、本人签领、个人激活的原则管理学生资助卡或社保卡资金由银行代发户直达学生本人账户,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国务院令第427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春学期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拨付表

 

 

附件

2024年春学期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拨付

 

单位:金寨县教育局               单位:人、万元                  202443

校名

国家免学费

国家助学金

备注

资助人数

金额(万元)

资助人数

金额(万元)

金寨一中

840

71.4

1499

186.3

 

金寨一中南校区

116

9.86

266

26.5

 

南溪中学

640

54.4

1093

141.4

 

青山中学

401

34.085

764

87.45

 

弘毅学校

43

1.505

80

8.95

 

普通高中资助小计

2040

171.25

3702

450.6

 

金寨职业学校

4306

645.9

3267

327.3

 

    

6346

817.15

6969

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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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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