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报表
1.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收支总表
2.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收入总表
3.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支出总表
4.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基本支出总表
10.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
11.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金寨县委办公室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办〔2019〕7号)文件规定,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落实有关工作政策、规划和措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发展,并组织实施,推动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
(三)拟订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推进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拟订并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文化旅游体育各类项目资金、质保金管理,监测全县文化旅游体育经济运行;负责有关行业统计及信息发布。
(五)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进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文化艺术场馆和民间文艺团队活动开展,组织实施大型文化交流活动。
(六)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鉴定和利用,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监督管理全县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审核并报批出版、发行、印刷和著作权管理代理机构;管理全县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监督管理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审核、发放和管理新闻单位记者证。
(九)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广告、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及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指导监管全县城乡电影发行、放映市场。
(十)统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版权行业意识形态工作、法制宣传和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和旅游市场;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的审核、审批、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等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十三)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和体育公共服务,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县社会体育指导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青少年体育工作;统筹协调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协调县承办或举办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指导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和全县体育训练、竞赛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构成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7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金寨县文化馆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金寨县红色文物管理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金寨县图书馆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5 |
金寨县体育和全面健身推广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6 |
金寨县博物馆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7 |
金寨县影剧院管理处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截至2023年12月,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及局属单位实有各类人员156人,其中在职90人、离休0人、退休66人。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建引领全局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文旅体领域意识形态阵地,以文旅体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提升文化旅游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提供更多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挖掘传承金寨红色文化精神,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打造具有金寨特色的文旅品牌,不断推动我县文化旅游体育事业迈向新台阶。
(一)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三)提高非遗传承保护水平。
(四)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五)继续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六)不断谋划项目建设。
(七)推进民宿产业发展。
(八)做好景区品质提升。
(九)推进全域乡村旅游。
(十)创新宣传营销方式。
(十一)加强对外合作交流。
(十二)持续推进全民健身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加强文旅市场监管服务。
(十四)稳步推进其他各项中心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
2.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收入总表(附件表2)
3.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支出总表(附件表3)
4.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954.4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收入预算4954.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17.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6.99万元。
(一)本年收入4417.5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58.50万元,占85.08%,较2023年预算增加167.31万元,增长4.66%,增长原因主要是国家文物保护项目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多;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59.00万元,占14.92%,较2023年预算增加156.00万元,增长31.01%,增长原因主要是体彩公益金市县分成项目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多。
(二)上年结转收入536.9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92万元,占60.51%,较2023年预算减少465.55万元,下降58.90%,下降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较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2.07万元,占39.49%,较2023年预算增加162.50万元,增长327.82%,增长原因主要是体育彩票公益金市县分成项目结转收入较上年多。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支出预算4954.49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0.27万元,增长0.41%,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多。其中,基本支出1739.01万元,占35.1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3215.48万元,占64.90%,主要用于场馆运行、体育活动、文物维修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支出。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954.4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83.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71.07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417.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6.99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25.09万元,占75.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52万元,占4.01%;卫生健康支出51.52万元,占1.04%;住房保障支出108.28万元,占2.18%;其他支出871.07万元,占17.58%。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83.41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98.24万元,下降6.8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25.09万元,占91.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52万元,占4.86%;卫生健康支出51.52万元,占1.26%;住房保障支出108.28万元,占2.65%。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1379.09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4.59万元,增长1.82%,增长原因主要是场馆运行维护费项目本年度调整至行政运行科目。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735.01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407.30万元,下降35.66%,下降原因主要是结转项目较少年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4年预算1411.0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454.85万元,增长47.57%,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国家文物保护项目本年财政拨款增多。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2024年预算200.0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20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立夏节起义首发地展陈布展工程项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133.85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0.46万元,下降18.54%,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降。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64.67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4.96万元,下降18.79%,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下降。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8.4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44万元,下降4.96%,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变动,医疗保险基数变化。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43.09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09万元,增长0.21%,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变化,医疗保险基数变化。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108.28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1.17万元,下降9.35%,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下降。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9.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3.84万元,公用经费325.16万元。
(一)人员经费141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2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871.07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318.50万元,增长57.64%,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项目本年度收入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4年预算871.07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318.50万元,增长57.64%,增长原因主要是体彩公益金项目本年度收入增加。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3215.48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49.33万元,增长1.56%,增长原因主要是国家文物保护项目、体彩公益金市县分成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多。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267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2019.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659.0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53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324.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212.07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7.6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8.40万元,下降52.50%,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年计划采购固定资产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60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0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50万元,下降1.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0万元,公务接待费2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5.0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0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车数量与上年相同。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公车运行维护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县直部门购置公务用车等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7.0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较2023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格执行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国家文物保护陈列布展、安防项目。
(2)立项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1385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实施国保单位布展和安防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220万元。
(7)绩效目标。依据《文物保护法》、《安徽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实施一批省保单位文物保护和利用项目,进一步提升文物安全防范水平,最大限度确保文物安全,促进文物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切实加强文物利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金寨县文化馆 、金寨县红色文物管理中心 、金寨县图书馆 等 6家局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4.66万元,较2023年增加111.87万元,增长55.17%,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多,运行经费增长。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固定资产总金额1775.16万元,较上年增加257.84万元,其中,设备1313.91万元、其他资产461.25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有4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15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19.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59.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预算报表(1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