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
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政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县有城乡居保参保人员40.23 万人,其中60周岁已领取待遇人员12.63 万人,缴费人员 27.6 万人,参保率达99%以上。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制定了《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皖人社发〔2022〕1号)、《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在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人社局针对往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分析,2023年12月初召开研讨会议,形成初步城乡居保征缴计划,并向相关部门和乡镇征求意见,2024年1月中旬召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定稿会议, 2024年1月底,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修订,形成正式文件,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制发行。
四、工作目标
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2024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续保缴费人数21万人,缴费率100%,人均缴费水平力争达到800元;符合条件到龄人员应发尽发,发放率100%;已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率100%。
五、主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县出台《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只要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应在本人户籍地参保缴费。为鼓励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我们设置十五档缴费标准,并配套了相应的政府补贴政策。年个人缴费从200元至6000元不等,政府补贴从40元至200元不等。
个人缴费(单位:元) |
政府补贴(单位:元) |
个人缴费(单位:元) |
政府补贴(单位:元) |
200 |
40 |
1000 |
120 |
300 |
50 |
1500 |
150 |
400 |
60 |
2000 |
200 |
500 |
70 |
3000 |
200 |
600 |
80 |
4000 |
200 |
700 |
90 |
5000 |
200 |
800 |
100 |
6000 |
200 |
900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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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差异化的补贴机制,引导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合理选择缴费档次,提高缴费积极性。需要注意的是,当年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在以后年度补缴时将不再享受政府补贴,请大家积极参与。
针对特殊困难群体,本次继续实施代缴保费政策。县政府将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为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困难群体按相应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对于在征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大家可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反馈。
六、创新举措
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开展业务培训,以正式文件方式分解下发参保任务。各乡镇抢抓春节前后务工人员返乡契机,立即行动,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全县“一盘棋”、全县“一张网”的工作格局。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由县人社局、税务局加强对参保缴费工作的督查指导,集中征缴期间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县政府将对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
解读机关:金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人:马华
联系方式:0564-7065062
办公地址:金寨县金梧桐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