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下列20861名同志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6月20日至6月30日。如发现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或资格确认工作操作不规范的,请如实反映。
县卫健委举报电话:0564-7356928、7359362;
市卫健委举报电话:0564-3379194、3379050;
省卫健委举报电话:0551-62998529、62998543;
举报信箱设在县卫健委。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县;
(2)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附件:金寨县2024年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名单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