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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415240018/202407-00049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会议开放 发文日期: 2024-07-19 17:17:34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7-19 17:17:34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公众代表参与】金寨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公众列席审议相关议题
文  号: 词:

【公众代表参与】金寨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公众列席审议相关议题

2024-07-19 17:17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时间2024715日上午10:00

主持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天堂寨旅游扶贫实验区管委会主任汪洪涛

参会人员:县委常委、副县长高玉磊、叶章科,副县长王学军、朱煜、陈奎松,县政府办主任吕锐、县政府办副主任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

邀请公众代表:余有富、王晨东

会议议题:审议讨论《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金寨县梅山城区EOD项目史河(古柳巷至三号桥头)水系治理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送审稿)

公众代表发言内容:

余有富:安置补偿方式希望有更多选择,很多拆迁户已经在别的地方购置房屋,有的甚至已经在外地定居,家里的房屋都没有人居住了。

王晨东:希望政府能够充分考虑我们这些拆迁户过渡期的生活,家里没房的还要在外面重新租房,而且新房分到手,还要花时间装修,这段时间希望政府能够给予帮助。

采纳情况:

会议通过《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金寨县梅山城区EOD项目史河(古柳巷至三号桥头)水系治理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两位代表的意见给予采纳,本次征迁有三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购房券安置、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补偿方式,但只能选择一种,若既有住宅房又有门面房的,可以分别选择一种补偿方式在征收期间,征收人会根据被征收人所选择的补偿方式,提供不同标准的临时过渡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费(具体标准见文件),为被征收人提供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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