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406-0006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 2024-06-17 14:49:29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6-17 14:49:29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提案转建议】关于汤家汇镇至铁冲乡道路拓宽的建议回复的函
文  号: 词:

【提案转建议】关于汤家汇镇至铁冲乡道路拓宽的建议回复的函

2024-06-17 14:49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张经喜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汤家汇镇至铁冲乡道路拓宽的建议》已收悉,县政府高度重视,批转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您反映的道路为乡道Y022高彭路,该段路是铁冲乡李桥村通往汤家汇镇笔架山村一条重要公路,十三五期间为实现建制村通公交,县政府利用整合资金对汤家汇街道至笔架山段道路拓宽改造,目前路面通行质量较好。其次自十三五以来,我局先后利用200万元省级安防工程补助资金对该段路沿线增设了交通安全设施,提升道路安全通行能力,2021年投资400余万元对李桥至玉兰谷段道路进行升级改造,目前除玉兰谷至笔架山段路面仅为3.5米宽外,其余路段通行条件较好。鉴于交旅融合发展及乡村振兴需求,该段路拓宽改造必要性强。

经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目前该段路升级改造上级补助标准为125万元/公里,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升级改造(路面宽6.5米)需850万元/公里,资金缺口较大。同时,该路沿线生态红线、基本农田遍布,严重制约项目拓宽改造占地报批。

针对您的建议,一是建议属地政府积极向县政府报告,要求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二是待县政府同意后我局积极与国土、林业部门商讨,充分论证项目拓宽改造占地是否走报批程序,如土地征收费用大于上级补助资金,将采取路网调出土地不报批方式开展前期相关工作。三是待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积极开展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论证相关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政策保障

在此,作为交通主管部门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深表感谢,希望您继续关注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647065655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20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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