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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415240018/202409-00078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
内容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9-13 16:33:07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4-09-13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4年9月13日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文  号: 〔2024〕— 48 词: 医保、缴费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2024-09-13 16:33 作者:金寨县医保局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2024— 48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县户籍,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本县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在校学生);

(三)非本县户籍,但长期在本县居住的城乡居民,包括在本县就业的职工与其共同生活的子女及父母。

二、参保任务

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原则,各乡镇应参保人数为2024812日县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减去职工参保人口、空挂户、死亡未注销、服刑、服役、外嫁、离婚、失联人口等,按照95%比例确定参保任务数,共计564954人(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

三、集中参保期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49月至12月底。春节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时间可以延长至2025228日,延长缴费的,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由新生儿监护人按规定参保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的90天内完成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四、参保方式

(一)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由各乡镇组织村(社区)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做好参保人员的报盘和缴费工作;

(二)长期在本县居住的非本县户籍城乡居民,可就近在居住地乡镇、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本县户籍的各类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医疗保险,非本县户籍的在校学生在居住地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五、缴费办法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原则上全部采取网上自助缴费方式进行,手机端可通过微信、皖事通APP等渠道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入。特殊情况实行线下缴费,可在村(社区)现场办理,由代办人员收取现金后,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线上登记缴费。

(一)已参保居民缴费。2024年度已经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皖事通APP—选择地区“六安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确定缴费—缴费成功。

(二)新参保居民缴费。新参保居民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皖事通APP—选择地区“六安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包含新生儿)—选择是否代办—录入基本信息—提交,进入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确定缴费—缴费成功。

六、筹资标准

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中央、省财政补助每人670

七、政府资助参保对象

(一)全额资助对象。特困人员(五保户)、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困难职工的医保费由政府全额资助,名单分别由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局、县人社局提供。

(二)定额资助对象。ABC类低保对象的医保费由政府定额资助360元,个人缴费40元;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夫妇、农村双女绝育户夫妇、重度残疾人、监测人口的医保费由政府定额资助200元,个人缴费200元,名单分别由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提供。

(三)动态调整对象。在征缴过程中代缴对象因相关部门动态调整新增或退出的,以参保缴费当时是否为代缴对象为准。

八、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人员多、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重点关注在校大学生、新生儿、流动人口、60岁以上老人、监测人口等,做好参保情况核查,减少漏保断保,实现应保尽保,确保超额完成全年缴费目标任务。

(二)凝聚部门合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医保、税务、财政、人社、公安、农业农村、卫健、民政、残联、退役军人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在政府统一组织下,强化参保缴费业务衔接协同,稳定参保缴费工作队伍,共同做好新一轮参保缴费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开栏、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加强政策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待遇保障政策等,合理引导参保,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舆情监测和风险应对,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1.金寨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表

 2.金寨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府代缴保费测算表

 

 

金寨县人民政府

2024913

   

附件1

金寨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表

序号

乡镇

2024812日公安户籍人口数(人)

死亡未注销、职工、服役、服刑、外嫁、空挂户、失联、离婚人数(人)

职业学校县外户籍学生人数

2025年度参保基数(人)

2025年度参保任务数(人)

1

沙河乡

15336

1132

52

14256

13543

2

吴家店镇

30660

2158

 

28502

27077

3

油坊店乡

26711

1817

 

24894

23649

4

白塔畈镇

41087

3564

50

37573

35694

5

斑竹园镇

21751

1762

 

19989

18990

6

全军乡

11177

903

 

10274

9760

7

关庙乡

11911

958

 

10953

10405

8

梅山镇

132539

34379

63

98223

93312

9

天堂寨镇

17366

1744

 

15622

14841

10

果子园乡

14899

1062

 

13837

13145

11

槐树湾乡

28437

1927

 

26510

25185

12

长岭乡

17139

1237

 

15902

15107

13

桃岭乡

29776

2379

 

27397

26027

14

麻埠镇

14709

1250

51

13510

12835

15

古碑镇

40558

3204

52

37406

35536

16

铁冲乡

12704

985

 

 11719

11133

17

流波䃥镇

12458

1186

55

11327

10761

18

燕子河镇

31638

3252

50

28436

27014

19

青山镇

21151

2121

50

19080

18126

20

双河镇

24967

2014

 

22953

21805

21

花石乡

15482

998

 

14484

13760

22

南溪镇

51315

4890

51

46476

44152

23

汤家汇镇

49474

4109

 

45365

43097

合计

 

673245

79031

474

594688

564954

备注:2025年度参保基数=2024812日公安户籍人口数-死亡未注销、职工、服役、服刑、外嫁、空挂户、失联、离婚人数+职业学校县外户籍学生人数;2025年度参保任务数=2025年度参保基数*95%。


附件2

金寨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府代缴保费测算表

类型

原始人数

重复人数

去重复后人数

多重身份分类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测算

特困

孤儿

优抚

破产企业职工

低保

监测户

重度残疾

计生对象

特困

6456

0

6456

6456

0

105

0

0

24

2027

199

400

2582400

孤儿

295

0

295

0

295

1

0

3

26

21

0

400

118000

优抚

4546

0

4440

0

0

4440

0

300

9

325

271

400

1776000

破产企业职工

123

0

123

0

0

0

123

2

0

3

0

400

49200

低保

22969

0

22664

0

0

0

0

22664

1093

5503

3254

360

8159040

监测户

1788

0

636

0

0

0

0

0

636

11

42

200

127200

重度残疾

17395

0

9505

0

0

0

0

0

0

9505

835

200

1901000

计生对象

68642

104

63937

0

0

0

0

0

0

0

63937

200

12787400

合计

122214

104

108056

6456

295

4546

123

22969

1788

17395

68538

2560

27500240

说明:部门提供原始人数:

1.特困人员 6456 人;

2.孤儿 295人;

3.优抚 4546 人,其中有105人是特困人员,1 人是孤儿,实际代缴4440人;

4.下岗职工123人;

5.低保22969 人,其中 300人是优抚、2 人是下岗职工,实际代缴22664 人;

6.监测户1788人,其中 24人是特困人员、26人是孤儿、9人是优抚、1093人是低保,实际代缴 636人;

7.残疾 17395人,其中 2027人是特困人员、21人是孤儿、325人是优抚、3 人是下岗职工、5503人是低保、11人是监测户,实际代缴 9505人;

8.计生68538人,其中 199 人是特困人员、271人是优抚、3254人是低保、42 人是监测户、835人是残疾,实际代缴 639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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