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姓名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生产(经营)地点 |
许可类型 |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证号/许可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备注 |
1 |
金寨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
法人 |
51341524MJB3653755 |
巩春照 |
安徽省 六安市 金寨县 现代产业园区上海大厦2411室 |
成立登记 |
社会团体 |
51341524MJB3653755 |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老区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老区人民为中国革命作出的重大牺牲和贡献,宣传老区人民光荣传统和老区建设成就,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老区意识,激发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老区建设事业的热情; (二)对老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反映老区人民的意见和要求,探讨、研究老区建设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有关老区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为推动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议,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建言献策; (三)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本团体的会员单位参与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老区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助力老区发展;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区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支持老区发展红色旅游,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对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 (五)建立同县内外有关团体、人士的联系,争取支持,为老区引进项目、资金、设备、技术和人才,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六)积极参与“双招双引”,通过各种渠道,吸引县内外有志于老区建设事业的单位和个人,到老区投资开发兴办各种经济实体,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老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牵线搭桥工作; (七)接受政府和有关组织委托的其他业务。 本团体业务范围概括为:促进全县老区建设发展。 |
2024/12/11 |
2024/12/11 |
2029/12/11 |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