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住建局六安市城管局关于建立健全六安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24〕172号)文件精神,经2024年12月13日上午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我县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直接采用市发改委逐月核定并公布的非居民用气价格(包括淡季价格和冬季价格)。按照六安市发改委公布的《关于市城区11月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情况的通告》,现函告你公司2024年11月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按4.37元/立方米执行。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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