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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415240018/202501-0001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告
内容分类: 直属事业单位 发文日期: 2025-01-06 16:32:39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5-01-06 16:32:39
来源单位: 金寨县交易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介
文  号: 词: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介

2025-01-06 16:32 来源:金寨县交易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六办〔202418号)中共金寨县委办公室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金寨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办202411号)等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县政府采购中心、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牌子。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操作规程和相关服务标准

(二)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电子化、信息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交换共享。

(三)依法为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提供交易保障和见证服务包括交易场地安排、交易平台使用、评标专家抽取、交易档案查询等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

(四)依法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依法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国有(农村)产权交易、依法实施的其他类项目交易等提供交易服务,统一受理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五)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秩序,协助相关部门处理项目交易异议、投诉,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托管投标竞买竞拍等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

(七)负责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交易档案管理。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和综合协调,制定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中心文电、会务、学习、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印章管理、信息编报、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中心党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文明创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等工作;负责中心工会、妇联、共青团、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负责中心党务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负责中心财政预(决)算、财务核算与公开、国有资产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托管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等。

(二)综合信息股。负责中心统一平台技术保障和服务工作;协助市中心做好统一平台交易系统建设及维护、网络配置与管理、相关应用软件开发的协调与技术支持;负责为电子交易和监管系统提供对接服务;负责公共资源各类交易主体信息库和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负责收集、存储、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进场交易项目开评标场地、时间等预约与协调;负责各类进场交易项目的交易数据统计与汇总分析;负责评标评审专家抽取见证服务、实时监控记录(含音视频下载及保管)工作,协助做好评标评审专家及代理机构执业考核工作等。

(三)建设项目交易股。贯彻执行招标采购政策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业务流程、操作规程和相关服务标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交易公告、交易文件见证,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信息发布及交易结果公示等提供服务;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开评标场地准备、开评标现场秩序维护、投标保证金核查、实时监控记录(含音视频下载及保管)、交易数据统计与分析等见证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合同信息与履约信息公开,以及项目交易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协助做好评标评审专家及代理机构执业考核工作;协助做好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有关异议、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监督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等。

(四)自然资源交易股。贯彻执行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等自然资源项目交易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制定、执行自然资源项目交易业务流程、操作规程和相关服务标准,负责自然资源项目进场交易、交易公告、交易文件见证,负责为自然资源项目交易信息发布及交易结果公示等提供服务;负责自然资源项目交易场地准备、交易现场秩序维护、竞买(竞拍、竞价)保证金核查、实时监控记录(含音视频下载及保管)、交易数据统计与分析等见证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进场交易的自然资源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以及项目交易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协助做好拍卖等中介机构执业考核工作;协助做好自然资源项目交易有关异议、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对自然资源项目交易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监督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等。

(五)货物采购股。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执行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操作规程和相关服务标准依法组织实施货物类项目政府集中采购;负责为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及交易结果公告等提供服务;负责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场地准备、交易现场秩序维护、实时监控记录(含音视频下载及保管)、交易数据统计与分析等见证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进场交易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采购合同公开,以及项目交易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协助做好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考核工作;协助做好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有关采购质疑、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对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监督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等。

(六)服务采购股。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操作规程和相关服务标准依法组织实施服务类项目政府集中采购;负责为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及交易结果公告等提供服务;负责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场地准备、交易现场秩序维护、实时监控记录(含音视频下载及保管)、交易数据统计与分析等见证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进场交易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采购合同公开,以及项目交易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协助做好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考核工作;协助做好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有关采购质疑、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监督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等。

(七)产权交易股。贯彻执行国有产权、农村综合产权等产权项目和其他类项目交易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制定、执行产权项目和其他类项目交易业务流程、操作规程和相关服务标准,负责产权项目和其他类项目进场交易、交易公告、交易文件见证,负责为产权项目和其他类项目交易信息发布及交易结果公示等提供服务;负责产权项目和其他类项目交易场地准备、交易现场秩序维护、竞买(竞拍、竞价)保证金核查、实时监控记录(含音视频下载及保管)、交易数据统计与分析等见证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进场交易的产权交易项目和其他类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以及项目交易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协助做好拍卖等中介机构执业考核工作;协助做好产权项目和其他类项目交易有关异议、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产权项目和其他类项目交易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监督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等。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2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内设机构股级职数7名。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解释具体工作,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24712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金梧桐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6楼

办工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564-7350826

负 责 人: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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