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502-00114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
内容分类: 情况总结 发文日期: 2025-02-19 16:34:22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5-02-19 16:34:22
来源单位: 金寨县医保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县医保局:“一调二拓三深化” 居民大病有保障
文  号: 词:

县医保局:“一调二拓三深化” 居民大病有保障

2025-02-19 16:34 来源:金寨县医保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障水平,县医保局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务,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切实避免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下调起付标准。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原来的普通居民个人自付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降至1.5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由1万元降至7500元,起付线降低后,将有更多参保患者享受到大病保险报销待遇,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共42303人次,大病保险支付6009.52万元,其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28647人次,大病保险支付2527.4万元。

拓宽报销范畴。对于国家《第一批罕见病目录》《第二批罕见病目录》中收录的部分罕见病病种,目前特殊治疗药品尚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此类罕见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或有临床循证医学证据的门诊或住院合规罕见病药品费用,大病保险基金实行单行支付。统一起付线为2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继续执行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支付金额计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进一步保障罕见病患者健康权益。

深化机构协同。县医保局积极探索市场机制与商业保险机构的深度融合,采用“政府牵头、商保承办”的大病保险运行模式,与中国人寿保险六安分公司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与市场机制的高效性,着力提升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质量与整体效能。2024年度县医保局与中国人寿保险六安分公司召开联席会议12次,共同商讨政策实施,确保为参保群众带来更加优质的医疗保障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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