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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415240018/202501-00067 信息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民政、扶贫、救灾
内容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日期: 2025-01-15 09:24:52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5-01-15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5-01-15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金政办秘〔2025〕3号 词: 养老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1-15 09:24 作者:金寨县民政局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政办秘〔20253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金寨县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5

 


金寨县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医养康一体化、机构社区居家融合发展定位,创新医养结合、低收入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和农村互助式养老模式。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设施布局更加合理、服务功能更加完善、资源衔接更加顺畅;进一步深化养老机构管理运营机制改革,养老机构管理和评价机制更加健全,促进居家社区机构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失能照护、医养结合、探访关爱等重点养老服务需求供给能力,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养老设施功能布局,织密结牢养老服务网络

1.加强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赋予“金寨县养老和儿童服务指导中心”县域内养老应急救援技术服务职责,加强金寨县区域养老应急救援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负责全县养老服务项目、儿童福利项目以及相关服务的质量监管和培训指导,协调指导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养老服务业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在县老年养护院设置尿毒症透析、女性弱智等特困人员养护专区,重点收住完全失能(含失智,下同)、重度失能特困人员。依托县老年养护院设置成果展示、服务孵化、培训中心等阵地功能,为县域养老提供服务示范、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应急救援、供需对接、资源调度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民政局)

2.探索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依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有关乡镇卫生院、部分村卫生室(站)、养老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先期组建县人民医院(县老年养护院)、县中医医院和燕子河、白塔畈、古碑、青山、斑竹园7个医养联合体,整合医疗、养老、康复等多领域资源,推进医养康一体化服务联合体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

3.拓展乡镇养老机构服务功能。分类明确乡镇敬老院功能设置,将燕子河、油坊店、南溪、斑竹园、古碑5个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重点收住区域内失能特困人员。依托乡镇敬老院组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乡镇层面服务全覆盖,发挥兜底保障、全托日托、居家上门、服务转介、政策宣讲、技能培训等功能,为周边老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洁、代办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示范开展机构社区居家医养康一体化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按照“提升一批、改建一批、补建一批、配建一批、转型一批”思路,分类实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统筹推进城市社区“医养康”服务综合体建设。完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2个,优化完善住宅小区老年活动室、助餐点布局,2025年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不低于80%。将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与社区物业保洁、日间照料、老年活动室等,整合打包成综合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运营,提供一站式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县委社工部,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残联,梅山镇人民政府)

5.推进农村幸福院扩面增效。将农村幸福院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和“千万工程”建设内容,按照安徽省农村幸福院“六有”标准(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持续推进农村幸福院阵地建设、规范提升和扩面增效,2025年覆盖面不低于70%。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统筹政府、集体、家庭、个人、慈善(社会)力量,整合村老年协会、网格员、家庭签约医生、志愿服务资源,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激励评价机制,培育互助养老服务组织,探索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模式。通过老年人家庭合理分担、加大村集体经济支持力度、动员引导公益慈善捐赠、政府适当补助等渠道,推动形成农村幸福院建设运营资金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社工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改革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效

1.完善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机制。开展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安全、财务、膳食、护理服务标准,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建立绩效评估、奖优罚劣、退出机制和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管护人员轮训计划,将标准化建设运行情况纳入养老服务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进一步规范提升养老机构供养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养联合体建设。按照“养中有医、医中设养、医养共建、医防融合”四个维度,推进医养康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创建优质医养结合示范机构3个、优质医养结合示范中心9个,县域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率100%,“养中有医”全域覆盖。创建医养联合体7个、设立严重精神障碍人员托养中心2个,分层分类推进乡镇卫生院医养中心建设和护理型床位转型,“医中设养”试点推进。打造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示范中心3个,“医养共建”统筹推进。突出老年人群体家医签约服务、慢病健康管理,“医防融合”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健全养老机构综合监管评估机制。建立民政、卫健、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监管协调机制,开展消防安全标杆示范选树推广工作,差异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着力消除养老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人身安全等方面隐患。开展县域养老机构服务信用监管试点,推动信用风险评级,在日常监管、资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评比表彰等工作中,给予限制或激励措施。(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建立公建养老机构投入和评价机制。制定养老机构服务绩效评估细则标准,重点考核公建养老机构收住人员结构、入住率、护工配比、照护服务水平、成本控制、运营效益、安全生产和食品卫生、员工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投入产出指标,2025年全县养老机构照护人员占比率提升不低于5%,公建养老机构床位入住率不低于70%。(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探索小微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模式。按照审慎包容原则,因地制宜探索推进家庭式小微民办养老机构在登记注册、消防审验、政策扶持、综合监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在护理技能培训、安全生产方面,做好引导、扶持和监督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养老服务要素保障

1.公布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照省级20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金寨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结合实际做好清单动态调整。县民政局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有关部门根据任务清单,明确阶段性成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实化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文旅体育局、县退役军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搭建智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云平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信息、服务保障信息统一归集、互认和共享,通过物联网传感器监测和大数据分析,实现对养老机构消防、电气、食品安全和运营管理情况的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2025年,每乡镇培训合格持证老年人能力评估师不少于1名、初级以上社会工作师不少于2名,以乡镇卫生院为主体成立老年人能力评估队伍。将养老护理培训纳入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免费培训计划,实施养老护理和管理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制定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岗前培训和年度轮训计划,落实养老从业人员薪酬待遇激励、入职奖补和培训费用补助政策,切实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村级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制定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推进老年协会建设规范达标,注重组织为老助老类志愿帮扶服务活动,营造敬老孝老文明新风,引导多方参与邻里守望互助。设置低龄老年人公益岗位,满足老有所为需求,引导发展互助养老服务。2025年基层老年协会达标率力争达到85%。(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探索推动“互联网+医疗护理+养老服务”。在古碑镇开展可视化智慧养老服务试点,委托康养中心运营方,推行养老机构+幸福院+互助点一体化运营模式,开展视频通话、家政服务、助餐、助医等居家养老预约上门服务。依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在梅山镇部分社区、古碑镇余岭村开展居家、社区“互联网+医疗护理+养老服务”医养结合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6.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结合老年人免费体检、慢病管理和家医签约服务,对县域老年人每年度全覆盖开展能力评估不少于1次,切实增强助老服务针对性、精准性。全面签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三方协议,供养情况户户清、底数明,对监护照料差、75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原则上全部动员集中供养,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80%。加强居家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周探访率100%。对家庭照护确有困难的低保、经济困难失能失智人员,整合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社会救助资金,提供低偿或无偿集中养护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发挥试点项目500万元奖补资金撬动作用,积极争取财政配套资金,统筹各级福彩公益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优化公办养老机构资源配置,促进提升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水平,培育村级老年协会和互助养老组织,兑现养老从业人员薪酬、入职和培训奖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服务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二)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制定公办养老机构评价和奖补方案,重点考核人员结构、入住情况、护理技能、成本控制、运营效益、安全生产和食品卫生状况、员工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并根据评价结果予以适当奖补;制定公办养老机构资源整合方案,对整合后的养老机构维修改造、提质增效予以适当补助;制定民办养老机构评价和奖补方案,重点考核开放床位、收住人数、收费标准、护理技能、服务态度、安全卫生状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并根据评价结果予以适当奖补;制定村级老年协会或互助养老组织评价和奖补方案,重点考核服务场所建设运营情况、服务对象覆盖范围、养老服务开展情况(含老年助餐、探访关爱等)、老年人满意度等,并根据评价结果予以适当奖补;制定包括管理人员和照护人员在内的人才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计划、培训效果、支出标准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三)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整合各级各类财政资金,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的落实,兑现养老服务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税费减免等各项扶持政策,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审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410)。对县域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类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及服务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列出试点项目任务清单,制定本县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二)分步实施阶段(202411-202510月)。召开动员部署会,压实部门责任,明确阶段性目标,细化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试点任务,2025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绩效评估。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511-202512月)。对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成果进行梳理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可持续可借鉴的改革举措、发展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按要求、按进度、高质量完成。

(二)建立推进机制。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县政府重点工作项目调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细化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定期督查试点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强化推进落实。

(三)完善长效机制。通过试点形成养老服务绩效评估机制,将各类补贴激励经费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财政预算,保障项目结束后政策资金持续支持安排。    

(四)加大考核激励。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常态化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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